小学校门卫制度10条

为了维护校内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二、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讲究仪表,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三、提高警惕,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撤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同违法乱纪违反治安秩序的各种行为作斗争。巡逻校内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报告学校。五、认真询问可疑来往人员,对外来人员进校、联系工作要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来人进校闲逛(包括小孩),车辆进校时应当问明情况,维护自行车停放秩序,对乱停放的人员要劝其按规定地段停放好。六、按规定时间开、锁校门。七、爱护公共财物,保持门卫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八、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九、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制度。如有失职造成事故者,要予以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追究事故责任。十、经常对门卫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对违纪、违规或不称职者,确认后辞退,对工作认真负责并有立功表现的门卫人员应给予奖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01 14: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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