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计划学校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

注意: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一条、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照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二条、学校没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不落实而致发生学生饮用奶饮用安全事故的。第三条、学校在监督管理上,没有设立监督委员会或者监管委员会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而带来严重后果的。第四条、对涉及学生饮用奶安全的举报、投诉、建议未及时研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五条、在接受认证、培训、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第六条、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第七条、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第八条、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九条、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第十条、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第十一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01 1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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