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经营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目的:统一办公区域内员工的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树立公司形象。 .范围:适用于经营处所有员工。 .职责:经营处部门领导负责按规范检查督导。 一、行为规范 1、注意个人卫生和礼仪,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维护公司形象。 2、言谈举止文明、大方、不讲粗话、脏话,注意场合、分寸。 3、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弃物,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4、爱护公司财物,正确使用、节约纸张。 5、借用公物要及时归还,损坏东西要主动赔偿。 6、办公区域内,严禁一切非办公活动。 二、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制度,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6:00;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2、凡是离开公司都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须由处长和分管领导签字,否则视为矿工。未经批准,不得中止工作或脱离工作岗位。 3、上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下班后关闭办公室内的一切电源、电器开关、设施,电脑要关机,以及门窗,检查无误后,上锁后方可离开。 三、收、发文件程序 (一)收文处理程序: 1.接收上极机关下发文件 接收—交杨处阅示—登记归档—分送(分办)按照杨处批办意见分别送达各矿井具体承办。 2.接收下属部门拟请杨处批示的文件 先由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有关参考资料和背景材料—交杨处对收文的处理作出批示—承办: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应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23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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