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户联创”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会议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镇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户联创”(小康示范户、文明标兵户、党员先锋户)主题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组织、塑造新风貌”的目标,通过开展“三户联创”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促进新农村建设,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办成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二、具体标准 1、小康示范户标准: ①人均纯收入25000元以上; ②拥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个私营业执照; ③人均居住楼房面积 50平方米 以上; ④对周边邻居创业致富发挥有利影响和带动作用。 2、文明标兵户标准: ①文化氛围浓。家中配有广播、有线电视,力争配电脑,有书橱和书籍,并有两种以上的政治、科技类报刊、杂志和一种以上体育器材,业余生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 ②和谐氛围浓。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热心公益、关爱他人。 ③环卫意识浓。装自来水,建卫生厕所和污水排放系统,房前屋后人均植树5棵以上,个人卫生保健状况好,不乱倒垃圾和乱丢杂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5 21:06:59
上一篇:乡镇党委书记群众路线征文-关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看法
下一篇:关于深化社区化党建助推幸福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网友评论《关于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户联创”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