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区乡村治理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良好的乡村治理是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引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治理为视角,通过深入了解我区乡村治理历史沿革,摸清党组织在当前我区乡村治理中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具体措施,为今后解决我区乡村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一、XX区乡村治理的历史沿革 一是县政绅治阶段。这一阶段从1916年开始,到建国前结束。在治理模式上,主要由各村士绅替国家征收各种赋税和摊派,对下负责管理地方的公共事务,如教育、道路、赈济等,具有承上治下的职能。二是人民公社阶段。新中国建立后,创造性地把党支部建在村上,保证村有党支部、生产组有党员。主要由村党支部掌管着治村的主要权利,在许多情况下,管理委员会与党委会(党支部)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使得大队以上的民主制成为形式。三是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治理阶段。1980年村委会产生到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前是村民自治的萌芽期和实践期。公社这一级机构转变为乡镇政府,而原来的大队和小队则转变成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责、产生方式、组织机构和工作方式以及村民会议的权力和组织形式等得到了全面的阐述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24 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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