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计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第一条、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第二条、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第三条、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第四条、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必须2人以上进行采购,并记录清楚,购买时间、地点、售货人的情况和联系电话。第五条、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第六条、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第七条、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01 10:41:23
上一篇:营养计划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下一篇:营养计划禁止采购使用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目录
网友评论《营养计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