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保全车间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三.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各班组和人员的考核。
四.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班组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
1)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⑴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
⑵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⑶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⑷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⑸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⑹隐患自检率及整改合格率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⑴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满分4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⑵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满分3分。1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⑶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满分3分。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⑷安全教育,满分5分。三级安全教育,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