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指导政法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指导政法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四个方面的内涵是一个科学体系、统一整体。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重点是在政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使活动取得实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要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在当前我区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更需要我们不断解放思想,用好这个法宝。解放思想,就要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思想大解放,着力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障碍,转变工作作风。一是要在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提高创新意识上求突破。新时期的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是对过去工作的简单重复,要求我们要在更高、更深层面来谋划和推进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的深化思想解放,在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提高创新意识上求突破,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大发展。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清醒和深刻认识在新阶段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用战略的眼光谋划未来的发展。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解决害怕解放、拒绝解放的的误区。自觉转变观念,真心服务辖区群众,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二是要在坚持实事求是转变作风上求突破。当前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20 12:37:19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关于加强XX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网友评论《用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指导政法工作》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