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尤其是涉法信访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参与涉法信访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出台《关于开展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意见》。从 月 日起,每周一至周五, 名专职律师轮流到市人民来访接待室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政策解答,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一、工作原则。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理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疏导、分流和引导依法解决涉法信访案件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为来访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者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事项,告知和引导来访人向有关司法机关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依法解决;接受信访部门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对来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维护来访秩序;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引导其按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二、工作流程。对于来访人员,由市信访局工作人员首接,将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及信访事由详细记入《法律咨询登记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22 2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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