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新形势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与思考一、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一)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弄清事实真相,评断是非曲直,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人民调解也是一项中国特色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二)人民调解的任务和原则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一方面,要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减少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通过调解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法律教育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3、向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4、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原则;二是合法合理原则;三是不限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二、人民调解之县级现状截止至2010年12月,我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5个,调解人员210人,做到了乡镇、村社区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村和社区还设立了纠纷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员作为人民调解队伍的补充。我县在2005年、2008年利用村(社区)换届之机,分别对全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20 1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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