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价格管理工作意见5篇

第一篇: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意见

204年价费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要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以稳定物价为重点,强化价格收费公共服务,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着力抓好价格调控管理工作。去年我县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目标为35%左右。今年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深入分析价格形势,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力争把物价消费指数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二、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强化价格行为监管

(一)着力抓好收费年审,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开展好203年度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含交叉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对收费许可证实施动态管理,及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变更及更新收费公示栏目。

(二)开展好204年度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农、涉企收费,开展涉农、涉企价费政策宣传,推进涉农、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规范行业行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提高收费透明度。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

(三)做好价格决策基础工作。加强对调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监审,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价费政策,把握好政府定价商品价格或收费文件的出台时机、节奏和力度。一是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在实施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做好城乡同网同价电价方案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居民户表改造的价费政策,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开展场镇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对全县农村各乡镇的场镇用水价格管理模式等情况调查摸底,对水价成本进行核算,积极理顺农村场镇水价矛盾,做到规范管理和良性运行。

(四)加强重点行业价费监管。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经营者提供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禁止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制定的价格以外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规范银行收费政策的要求,积极配合上级物价部门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搞好专项检查。尤其是涉农、涉企收费检查,要将涉农、涉企收费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维权意识、抵制乱收费能力得到增强。

(五)加强教育医疗价格管理。强化对公办、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坚决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的代收费行为,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公示工作。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提高药价透明度,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患病群众负担。

(六)加强旅游、房地产等价格监管。规范景区内服务收费公示,落实房地产交易价格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及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收费管理基础工作。上级制定的收费文件及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该下发的及时下发,该转发的及时转发,做到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进行一证一登记,一个系统一套档案的原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加强成本监审工作,确保价格决策科学性

(一)进一步抓好成本监审基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规范成本工作程序,提高成本工作质量。

(二)按成本监审目录,配合204年度价费管理工作,完成供电公司供电、乡镇场镇供水两个调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适时完成县级价费管理项目的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工作;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成本监审工作。

(三)按要求完成成本监审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强价费政策学习和宣传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好局机关网站、信息、会议、短训班等平台,宣传国家价格收费管理等相关政策性规定。

第二篇:物价局价格认证工作意见

204年,价格认证中心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我局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价格认证中心的职能要求,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行使行政裁定”为工作宗旨,紧紧围绕价格工作中心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重做好涉案、涉税和涉及征地拆迁等价格认定工作,为公正司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努力提高价格鉴定质量。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特别是刑事案件价格鉴定,关系到罪与非罪以及定罪量刑的判定,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在204年工作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鉴定程序,做好公正鉴定。二是在价格鉴定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鉴定结论准确性,严把委托关,严把实物(现场)勘验关,严把市场调查取证关,严把认证结论关,严格按程序办事,在社会上树立起价格认证中心良好的形象。

二、提高认识,扎实抓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已开展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工作中我中心充分认识到做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严格按照涉税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目前我中心在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认证范围还相对比较单一,现最主要的工作是二手营业用房涉税价格认定,其他内容则普遍涉及很少。逐步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范围,是我中心今后的目标任务。如今二手营业用房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实际,以酒类行业和矿产品计税基价方面为重点逐步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全面推动此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为全省推开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总结经验。

三、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价格认证工作是知识密集型的行业,涉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求价格鉴证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针对认证中心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组织全体同志参加省的业务培训班和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提高整体的业务水平,针对认证中心窗口服务接触面广,利益诱惑多的特点,加强政治学习,使同志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权力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上时刻筑起反腐防变的长城,做到警钟长鸣,倡导敬业爱业、奋发向上,勤政廉政之风,为价格认证中心今后的业务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拓宽工作领域,为经济发展服务。

价格认证是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各种商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的公证性认定。价格认证中心为维护市场秩序、处理价格矛盾、调解价格纠纷、保护价格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4年的工作中怎样拓展价格认证领域,为经济发展服务,我中心将从以下方面做起,一是从服务司法方面,目前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业务联系,积极拓展非刑事案件的价格鉴定业务。二是在服务社会方面,抓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并利用职能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同企业建立价格服务关系,为企业提供价格服务指导及价格法律法规、价格信息资源服务和免费咨询。三是服务行政机关方面,积极与工商、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的价格评估。四是在服务政府方面,积极投入重点工程的价格认证,如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价格认证机构可以发挥自己的职能优势,作出公正合理的价格认定鉴定,既可以服务政府的城市发展战略,又可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困扰。

第三篇: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工作意见

204年价费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要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以稳定物价为重点,强化价格收费公共服务,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着力抓好价格调控管理工作。去年我县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目标为35%左右。今年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深入分析价格形势,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力争把物价消费指数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二、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强化价格行为监管

(一)着力抓好收费年审,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开展好203年度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含交叉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对收费许可证实施动态管理,及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变更及更新收费公示栏目。

(二)开展好204年度收费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涉农、涉企收费,开展涉农、涉企价费政策宣传,推进涉农、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规范行业行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提高收费透明度。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

(三)做好价格决策基础工作。加强对调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监审,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价费政策,把握好政府定价商品价格或收费文件的出台时机、节奏和力度。一是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在实施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做好城乡同网同价电价方案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居民户表改造的价费政策,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开展场镇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对全县农村各乡镇的场镇用水价格管理模式等情况调查摸底,对水价成本进行核算,积极理顺农村场镇水价矛盾,做到规范管理和良性运行。

(四)加强重点行业价费监管。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经营者提供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禁止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制定的价格以外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规范银行收费政策的要求,积极配合上级物价部门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搞好专项检查。尤其是涉农、涉企收费检查,要将涉农、涉企收费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维权意识、抵制乱收费能力得到增强。

(五)加强教育医疗价格管理。强化对公办、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坚决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的代收费行为,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公示工作。积极推进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公示制度,提高药价透明度,治理整顿医疗服务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患病群众负担。

(六)加强旅游、房地产等价格监管。规范景区内服务收费公示,落实房地产交易价格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及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收费管理基础工作。上级制定的收费文件及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该下发的及时下发,该转发的及时转发,做到文件精神贯彻到位。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进行一证一登记,一个系统一套档案的原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加强成本监审工作,确保价格决策科学性

(一)进一步抓好成本监审基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规定,规范成本工作程序,提高成本工作质量。

(二)按成本监审目录,配合204年度价费管理工作,完成供电公司供电、乡镇场镇供水两个调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适时完成县级价费管理项目的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工作;完成省、市安排的专项成本监审工作。

(三)按要求完成成本监审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强价费政策学习宣传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好局机关网站、信息、会议、短训班等平台,宣传国家价格收费管理等相关政策性规定。

第四篇:204年价格监测工作意见

204年我局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物价工作大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监测重要商品价格波动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加强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切实履行监测工作义务,认真落实监测报告制度,为价格调控提供决策支持。

一、健全价格预警工作体系,完善应急方案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价格预警机制

认真了解全县经济总体目标任务,健全市场巡视、预警报告、跟踪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预警报告和价格预警信息内部通报工作,增强监测点预警功能建设。抓好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发现和反映报告工作,确保重大情况不迟报、不漏报,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案。确保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能有条不紊地指导开展工作。

二、密切关注市场,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继续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的监测工作,加强粮、油、生猪、副食品、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钢材、水泥、砖、砂石、成品油等重要初级产品价格动态和走势,及时分析报告我县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

三、努力拓展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

认真抓好“五个服务”工作,即“价格监测信息为各级领导服务,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为价格管理服务,为‘三农’服务,为企业经营增效服务。”不断拓展服务新领域,结合的工作实际为百姓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服务活动,使价格监测工作充满活力。

四、加强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加大公共信息发布力度,重点做好县物价局网站报送发布信息工作,向各级、部门发布价格政策信息,让群众掌握价格政策、价格信息动态,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

五、稳定价格监测队伍,完善工作机制

及时掌握各监测站点的情况,保持各价格监测站点的稳定和人员的补充完善工作,做到不缺位、不漏报、不失控。抓好、抓实价格监测工作,发挥价格监测应有的效应。

第五篇: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意见

204年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关注民生价格为主线,以涉企收费检查整治为重点,紧紧围绕宏观调控中心任务,始终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执法与监督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努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一、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和巡查,重点关注民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行为;加强对全县公共场所收费行为的规范整顿;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降低流通成本。

(二)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处置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突出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价格收费,及时查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

二、注重搞好专项检查,努力解决价费热点问题

(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上半年,开展对住建、交通、环保、工商、消防、银行等收费开展检查,其中银行收费检查为重点。

(二)继续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进一步加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力度,对辖区内在售楼盘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

(三)适时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检查。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并有重点的开展医药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检查,依法严肃处理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四)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重点检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服务收费政策、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高中、职高在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监管,查处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开展涉农收费检查。结合近年来涉农价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等领域收费进行检查,促进农民减负、农业发展。

(六)适时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对自来水、电力、成品油价格、天然气施工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查处擅自涨价,提前或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际乱收费等行为,进一步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

三、推行价格诚信建设,逐步实行明码实价

搞好明码标价工作。扩大标价范围,完善标价内容,巩固前期在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中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今年计划创建明码实价家,计划将砂石企业全面实行明码标价,进一步树立价格诚信典型。

四、搞好价格举报工作,营造和谐价格关系

(一)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按照“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的要求,以“解决价格纠纷、发现案件线索”为目标,及时办结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价格问题。不断完善举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稳妥处理好维权举报和疑难复杂举报案件。

(二)强化宣传,提升形象。继续加大2358价格举报宣传力度,扩大“2358”举报电话影响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适时发布价格违法警示信息,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一)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各项检查制度,要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教育干部明白做人,清白做事。以良好的干部作风,为完成各项价格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宣传工作,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做好价格综合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检查总结材料和工作动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做好价格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做好查出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备案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为提高年度价格执法水平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18 23: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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