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监察审计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监察审计工作推进会精神,促进区镇建立健全监察审计机构,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合力,现就做好区镇监察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设立区镇监察审计室的重要性

在全市区镇设立监察审计室,对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管,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保障全市更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设立区镇监察审计室是增强内部监管效果的需要。实行监察审计职能有机结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惩处职能,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增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力和震慑力,使审计监督的成效得以充分体现。

2.设立区镇监察审计室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需要。实行监察审计职能有机结合,共同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对于一般性质的违规,找准其产生问题的源头和薄弱环节,一方面由内部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其业务行为;另一方面把内部审计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的重要环节,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使其警醒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变事后查案为事前教育和整改,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直接延伸到腐败的源头,防患于未然,使预防腐败工作真正做到从源头治理开始。

3.设立区镇监察审计室是保障更高水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行监察审计职能有机结合,有利于健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重要岗位制约等规章制度,建立起一个综合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制约权力的失衡和滥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各区镇更高水平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保驾护航,促进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区镇监察审计室建立健全

切实按照全市监察审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监察审计机构。

明确机构设置。以《省内部审计规定》施行为契机,在区镇全面设立监察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整合监察、审计职能,充分发挥两种职能在完善管理、健全监督和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相融互动作用,共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时间要求,所有区镇要在6月底前将监察审计室组建到位,下半年开始实质运作,开展监察审计工作。

2明确人员配备。以选优配强为原则,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和张浦镇监察审计室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其他镇监察审计室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人员编制由各区镇统筹调剂解决。配备的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定期接受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

监察审计室人员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属市管干部的监察审计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在征求所在区镇意见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共同对其进行考察,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上讨论人选任免建议,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后办理任免手续;不属于市管干部的监察审计室主任,由所在镇提出人选,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进行考察,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由所在镇按照程序任免,任免通知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不属于市管干部的监察审计室副主任,由所在区镇任免后报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备案。监察审计室专职内审人员的配备经市审计局审核后由所在区镇按照程序进行,报市审计局备案。

3明确经费保障。各区镇要按照《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将监察审计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监察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双重职能作用

各区镇要充分利用资源整合后的优势,进一步发挥监察与审计的双重职能。

.切实履行好行政监察职能。要切实履行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等监察职能:一是把保证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把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三是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把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作为抓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创新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

2.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要在创新理念中深化内审工作,重监督也重服务,重事后更重事中、事前,重审查更重整改落实。一是要根据《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区镇实际,制定和完善区镇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审计水平。二是要紧紧围绕本区镇中心工作和重点廉政防控风险环节,围绕领导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加强干部管理、促进依法履职,认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重点资金审计和下属单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及评审工作。三是要抓好关键环节,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监管、化解风险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内部审计的“免疫”作用。四是要抓好审计整改,强化整改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促进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发挥内部审计“谋士”作用。

3.切实发挥好监察审计“相融互动”功能。要强化监察和审计资源整合的职能优势,双管齐下,实现相融互动的整体效应。一是强化防控预警,充分发挥预防性作用。要不断增强做好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对那些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出研判,并在第一时间发出风险预警信息,促进领导层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达到消除风险、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目的。二是强化查处震慑,充分发挥防护性作用。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对监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查深查实,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震慑作用。三是强化保障促进,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要坚持把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优化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结合起来,从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层面对监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并积极寻求从源头上和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四、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监察审计干部综合素质

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监察审计干部业务培训,不断增强监察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市监察局、审计局根据干部素质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培训内容,每年对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完善监察审计干部跟班学习培训制度,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各区镇可灵活运用短期培训、参加上级培训、对外委托培训、以会培训(如研讨会、交流会、案例剖析、案件评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在职在岗培训。

3对新任的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优先安排他们参加纪检监察审计业务培训,熟悉纪检监察审计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鼓励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开展自学,学习法律、经济、金融、财税、审计、管理和计算机等现代科学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拓展工作视野,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审计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监察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要努力构建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监察审计工作格局,确保这一创新做法收到预期成效。

.积极构建有利于提高监察审计履职能力的工作格局。市监察局和审计局作为监察审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区镇监察审计室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强化组织协调,创新管理方式,使监察审计室工作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共同研究加强基层监察审计工作好的办法和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监察审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积极构建有利于监察审计发挥合力的工作格局。各区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根据监察审计室的实际情况,完善内部监察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切实把监察与审计工作融为一体,发挥出应有的合力效应;要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大力宣传设立监察审计室的重要意义,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培训力度,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守纪律的浓厚氛围,为监察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构建良好的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监察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监察审计室解决实际困难,支持监察审计室履行职责、推进工作。

3.积极构建有利于监察审计探索创新的工作格局。要不断探索监察审计室在自身运作、监督制约、源头防腐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及时总结具有区镇特点的创新经验,促进监察审计工作制度不断健全,职能不断完善,作用不断发挥,为保障现代化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26 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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