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为使命,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服务大局,艰苦创业,重点突破,形成特色”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红十字组织覆盖面,努力开创我县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县各镇(办)全部建立红十字会,95%以上的村(居)设立红十字会会员小组,80%以上的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组织,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红十字会组织网络。

三、方法步骤

、2007年月日—2007年2月3日。全面完成6个镇(办)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搞好2-3个县直单位的试点工作。镇(办)红十字会由3-5人组成,设会长名、常务副会长名,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会长由镇长(主任)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分管领导兼任。同时,各镇(办)要在教育、卫生、重点企业等单位设立红十字会组织。

2、2008年月日—2008年5月3日。全面推进村(居)红十字会会员小组建设,力争95%的村(居)设立红十字会会员小组。村(居)红十字会会员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名、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组长由村(居)主任兼任。

3、2008年6月日—2008年9月30日。完成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由2-3人组成,设会长名、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会长由单位分管领导兼任。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红十字会阵地建设,设立红十字会办公室并挂牌。

四、职责范围

各级红十字会(会员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大力发展会员和志愿工作者队伍,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救灾、救助、救护等活动。

2、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传播工作,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传播培训工作,系统地培训社会各界人士及红十字会会员,使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会工作。

3、加强备灾救灾工作,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原则》,规范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备灾、救灾工作网络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接受社会捐赠和上级红十字会转赠的救助款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救助款物的分发工作。

4、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红十字博爱进万家等活动,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倡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扶危济困的良好风气。

5、加大募捐工作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和支持,尊重募捐者的意愿,对募捐款、物及时进行张榜公布,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红十字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要加强各级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管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业务精通、廉洁勤政、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工作等规章制度,做到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运转高效。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根据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逐步完善业务工作服务工作流程,努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密切联系群众、体现红十字自身特点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4-07 14:08:18
上一篇:核桃冬季管理及防寒技术工作意见
下一篇:果园冬季管理工作意见
网友评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