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价格法制工作意见

一、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进一步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意识

、强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立足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符合部门实际的法制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促进价格执法管理与法制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形成有利于工作开展的价格执法工作氛围。

2、完善学法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周五定期学习制度、学习讨论制度、专题调研制度等。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继续深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内容的学习。

3、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以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为引领,进一步提高价格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以开展《价格法》颁布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价格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活动认真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解读重要价格政策和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4、加强价格行政执法培训。按照“法制”建设要求,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年度法制工作培训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学习培训。创新培训方式,通过法制讲座、专家辅导、案件研讨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局领导班子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

二、以严格履行定调价格程序为根本,进一步规范定调价格行为

5、加强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干预措施,准确掌握政策界限,正确把握干预力度和范围。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范定调价格行为,确保各项刺激经济措施落实,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6、不断健全完善价格决策制度。贯彻“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价格系统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重大价格决策的公开征求意见、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策跟踪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7、规范价格决策工作流程。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严格成本监审程序,加强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把成本监审数据作为定调价格的主要依据之一。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调整公用事灶、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多听取弱势群体意见,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完善管理文书制作。落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文收格式的通知》精神,完善定调价格文书档案制作,对所有定调价格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制作统一规范定调价格程序和案卷,努力做到一价一卷、一案一卷。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及市法制办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确认、公布等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履行报备职责,落实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对发布实施已届5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强价格法制惠民工程建设

0、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主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价格执法管理的全过程,善于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和消除价格矛盾,努力扩大价格部门在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努力做好行政复议与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价格案件,重视通过实地调查、当事人质证、公开听证、集体审议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建立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快速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价格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构建以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网站等为主要方式的价格举报投诉通道。不断健全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限时工作制,重要举报件上门回访制等,努力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以建立价格执法监督机制为保障,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适应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根据省局行政效能考核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从严约束价格行政行为。

4、不断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价格执法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建立和实行领导接待日、网上举报信箱、物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督查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和媒体监督机制,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制度,全面构筑“部门规范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架构,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5、扎行推行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价格法规及时公布、月度公报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写相关配套文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登录上传我局制发的相关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延时,拟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推委,不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6、积极完善价格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开展对行政权力的再清理和审核确认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推动行政权力的有序运行。

五、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为归宿,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7、积极构建依法行政组织体系。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组长配合抓、各科室负责人一线抓的依法行政组织体系,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8、进一步推进价格法制机构建设。积极整合内部人才资源,充实价格法制工作力量,制定出台价格法制工作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法制投入,形成“职能完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监管有力”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9、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通过外出考察学习、聘请专家指导、组织专题调研、邀请社会评议等方式,努力提升示范单位创建能力和水平。

20、全面深化价格执法队伍管理。加强价格执法人员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09 21:41:42
上一篇:关于开展双争活动实施意见
下一篇:党员干部党性廉政教育活动意见
网友评论《物价局价格法制工作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