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提升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车辆加油实施政府采购的效益

试论如何提升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车辆加油实施政府采购的效益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近期,国税系统县级基层预算单位围绕《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车辆加油实施政府采购效益》这一课题,深入到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准确把握和了解现有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加油管理模式及取得的效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梳理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国税系统现有车辆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模式  (一)车辆维修现行管理方式  1、车辆维修自2009年6月起,由市局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11户企业为全市范围内各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基本每县确定一家。  2、汽车定点维修程序  (1)机动车小修、车身修理、清洁维护、日常保养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填写《××市国税系统车辆定点维修(审批)送修单》,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机动车装修、大修、总成修理、专项修理同时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才能送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维修救援依据实际发生具体情况。  (2)除下列情况外,车辆维修必须到定点企业进行车辆维修,定点企业由采购人选择。  A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厂家指定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20 16:20:52
上一篇:关于传统产业税收征管的调查与思考
下一篇: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网友评论《试论如何提升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车辆加油实施政府采购的效益》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