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落实好三转要求,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我们在落实三转要求、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要求存在的问题  1 主业不够突出。目前,全区乡镇纪检工作呈现的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局面。一年下来,多数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也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在某种程度上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以我区为例,14个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分管5 2项工作。其中一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达11项,分管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虽然今年区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分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及时调整分工,明确要求不再分管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工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9 16: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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