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根据市纪委的通知要求,区纪委围绕"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广泛征求委局班子成员、纪委各室、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讨论,并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这次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并且作出"两个为主"的具体规定。  其中,"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能够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形成制约,这样就从体制上解决了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有利于我们党更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惩治腐败行为。同时,这样做既强化了上级纪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没有改变同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主体责任。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3 19: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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