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ampnbsp&ampnbsp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这为我们公安边防部队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更好的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谈几点思考认识。  一、 突出监督重点,解决好“监督什么”的问题  (一)要规范和监督干部选拔使用权。选人用人事关公安边防事业发展进步,事关干部个人成长进步,涉及干部最重要最直接的切身利益,是上级关心、官兵关注的焦点敏感问题,应列为权力监督的首位。近年来,特别是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公安边防部队各级相继实行了“双考”选拔领导干部、票决选拔领导干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少数领导干部总能想办法绕过制度监管,“正常”履行程序,实现自己的用人意图。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用权责任意识,坚持防止用人方面主要领导的“一票否决权”,形成选人用人的清风正气势在必行。  (二)要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决策直接影响部队发展建设,一旦决策不当或失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3 19: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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