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提速增效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行“马上就办”促进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计生系统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效率,促进提速增效,打造“效能”、“效能计生”,为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行“马上就办”是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打造“效能”、“效能计生”的有效途径,全系统要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理念,认真践行“马上就办”基本要求:“实行执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效率明显提速、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公正廉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本局各股(室、站)

三、主要内容

全系统要结合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以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为重点,以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舒适度为目标,积极创新提速增效,着力提高素质、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精简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运行环节,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将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工作列入“马上就办”。

本局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必须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确保序时推进,务求实效;

2上级机关或主要领导签批、交办的事关投资环境改善的事项,必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立竿见影,行之有效;

3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和本系统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审批发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计生有关证明等公共服务事项,必须从快受理、从速办结,确保质量优先,群众满意。

四、工作措施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全系统要制定落实“马上就办”要求的工作制度,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明确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审批发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计生有关证明事项列入“马上就办”的事项范围、承办岗位、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办理质量等责任范围,并根据“马上就办”的要求,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否定报备审批要求、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跟踪追究的等制度,做到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落实“马上就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削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系统再生育的审批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即现规定再生育的审批时限在9日内(原规定在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进一步健全制度、透明运行、完善监督,推动政务服务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

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系统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再生育审批程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做到环节简化、流程规范、时限合理。合理界定、整合、规范内部分工,运转高效的“马上就办”工作流程。

4创造便民服务环境。各计生办要按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工作要求,加强便民服务举措,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每个计生办配备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

5加强督查问责。要明确办证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本局、区效能办将加大对违反“马上就办”要求投诉事项的办理力度,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屡屡被投诉的部门和单位,实行直查快办,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24 16: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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