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三高问题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效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等“三高”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统筹解决“三高”问题良好局面

(一)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三个不变”,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省委尤权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理“三高”问题。这些都为人口计生事业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十八大重要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始终把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思考、研究、谋划,全街上下要认清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当前和长远需要的问题,不断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强化领导。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社区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着力解决“三高”等难点问题,亲自督促落实遏制“三高”的各项政策措施。街道党工委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在社区换届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计生干部予以优先提拔使用。

(三)落实责任。一要按照年初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书要求,制定下达相应责任书,要具体制定整治“三高”考评方案和考核办法。二要完善人口计生政绩档案。建立“昭阳街道社区人口计生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对社区主干人口计生工作实绩每半年评价一次,通过对主要计生指标的综合评估,形成社区人口计生电子政绩档案。三要切实督促后进转化。按照分级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实行预警告、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警示滚动管理制度,推动基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经常性工作督查指导,实行重点工作月推进制度,确保按月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街居两级要重点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包居责任制,加强跟踪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四要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各社区要向街道、办事处缴纳责任保证金,严格执行《市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及挂村(居)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免职、责令辞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应负责而已调离岗位的,一年内要跟踪处理。

(四)保障投入。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街、居两级都要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市制定下发的有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养老扶助促进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等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强化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各大医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全面核对出生信息,并排查出生漏报名单,督促社区及时按要求做好出生录入。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

(一)、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先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弘扬婚育新风,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传播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努力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和引领作用,通过网络、宣传品、讲座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修改后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努力营造有利于解决“三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构建大联合大宣传的工作格局,更加注重抓氛围营造、舆论引导、阵地建设、精品力作,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凝聚精神力量,为统筹解决“三高”问题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完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要按照省上和市要求,将人口和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纳入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为计生家庭谋求更多实惠。加快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等各类制度,优先优厚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重点在新农合、扶贫开发、拆迁补偿、社会养老、住房保障、公益收入分配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落实好国家和省上已有的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

(三)、全面深化信息化提质工程。年内,9个社区居委会人口信息综合平台要建立完毕,并与街道计生办做好衔接联网。

(四)、推动流动人口均化等化服务。要巩固完善“一盘棋”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按照省综治办、公安厅、财政厅《省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依托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组织管理、统一采集信息、统一提供服务、统一监督检查”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合力。加强街、居两级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配备,街道配备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社区按流动人口数量500:配备协管人员到位。积极开展“爱在流动·情暖”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查活动;要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着力解决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突出问题;要提升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依托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加快“智慧昭阳”平台建设,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个案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准确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加快近距离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和完善,逐步统一和完善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五)、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要全力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修改后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干部培训,提高政策执行力;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持续开展计生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创建活动,形成切实有效的依法行政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切实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规定,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及时入国库,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征收水平,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建立居民违法生育信息系统,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系统,完善管理机制。二要加快推进“诚信计生”建设。按照《诚信计生奖励办法》和《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活动,结合群众自治和居规民约的修订,签订规范的诚信计生协议,实行政府和群众“双向承诺、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三要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政策。规范社区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要以方便群众办证为抓手,扎实开展“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充分发挥各网格员的作用,推行全程代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计生居务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开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事项,落实好《市便民办证十项规定》,简化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办理程序,能办的即时办,不能办的一次性告知并限时办结。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办证服务,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打造一个延伸到青少年性教育、覆盖出生缺陷三级的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宣传教育体系。继续通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人口学校和孕妇学校进行预防出生缺陷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利用墙报、宣传折页、网络和短信等媒体和现代通讯工具广泛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有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真正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并认识出生缺陷的危害性,掌握出生缺陷预防的基本知识,自觉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质量是优生检测的生命。无论是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还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对高风险人群的评估,要严格落实科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质量标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检验质量。要按照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大投入,配齐配好各种必要的检测设备。要通过培训、进修、调配等方式,配强技术服务人员,提升业务人员素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经费落实、质量控制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扎实推进。

(三)认真开展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加强孕早期保健、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等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并提供出生缺陷咨询、随访等相关服务。对于有出生缺陷风险的孕产妇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要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人口计生网络共同做好记录、跟踪随访、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筛查诊断后4周以上因需要终止妊娠的,街道计生办要及时予以批准。

(四)全面开展“五个一”生育关怀活动。一是制作一批图文并茂的优生优育应知应会宣传手册或小折页,赠送给登记结婚的适婚青年和前来参加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群众。二是赠送一份营养早餐,逐步落实孕妇营养干预措施,对缺乏营养及微量元素的怀孕妇女,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营养补充,预防胎儿疾病的发生,三是对唇腭裂儿童进行免费治疗诊治救助,引导社会树立关心、关爱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四是组织一批病残儿家庭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加强高危人群生育关怀和指导,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再生育家庭优生管理档案,对第一个孩子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妇女,提供遗传咨询、围产期保健、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的全程指导和监测。五是组织一支以青年志愿者、计生工作者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定期到出生缺陷干预基地等地开展志愿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两非”打击力度,确保性别比例趋于正常

(一)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两非”查处、实名登记、区域协作、重点帮促和统计监测等各个工作环节。进一步落实、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各项工作制度。要坚持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端口前移,建立完整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惩防体系。

(二)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禁止和防范发生“两非”行为。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有关内容,纳入各部门常规考核,严肃问责制度。

(三)集中开展“一宣一排、三整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要全面开展“一宣一排、三整治”专项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为今后常规化工作,重点整治内容是:集中整治B超等设备准入制度不严、监控监管不力、“黑B超”以及部分B超从业人员非法使用B超进行鉴定胎儿性别等问题;整治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对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解决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的有关技术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查验登记有关证明,不按规定执行凭证引产制度以及非法行医等问题;深入宣传、排查“两非”行为线索,追根溯源,广挖“两非”线索。各社区要持续把打击“两非”作为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严禁“两非”的行动措施,组织好打击“两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协作,努力做到“无缝对接、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执法衔接机制和案件协查制度,加强预警防范,拓宽来源,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27 15: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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