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县纪委安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着力转变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纪律建设,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党章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惠及于计划生育家庭。

(二)深化教育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采取专家讲课、廉政谈话、德廉知识测试等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专项治理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等问题。(2)严禁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3)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以打造人口计生“钢班子、铁队伍”为目标,认真解决“庸懒散”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入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办事拖拉、工作作风差等行为,集中治理行政执法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及时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查办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引发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好源头防腐工作

加大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排查、运行公开、预警干预、问责追究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认真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拓宽党务公开范围,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方式,明确党务公开时限,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利益、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打造“阳光计生”的要求,做好人口计生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将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事项,及时、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各科室、县计生服务站的党风廉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站)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县计生服务站要对照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干部职工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并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25 21: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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