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改革叠加时期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分析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推进和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检察机关面临着恢复重建以来的最大改变革。三重改革叠加的过渡时期对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检察机关在重大变革下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监督体制不顺,纪委派驻机构名不符实,不能充分发挥监督实效。中纪委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派驻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014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中央精神,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现目前,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在机构编制的三定工作方案中虽说设立有专门的纪检组和监察部门,但多数基层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独立性不强或根本没有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基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名义上都是同级纪委派驻,但实际上是本院人员担任,党组与纪检组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检组组长受本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工资福利等经费保障由在驻单位负责,纪检组难以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20 2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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