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警在执法中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浅谈交警在执法中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作为法治手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通过执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不仅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更要注重社会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应着力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者有机相统一。 所谓法律效果是指由于实施具体执法行为而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衡量法律效果,主要是看法律是否被准确执行和遵守。 所谓社会效果,是指由于实施具体执法行为在老百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社会效果既含有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更多地包含有社会和群众对执法活动的主观评价。具体表现在:一是案件当事人的态度,是“处罚皆服”、“赔偿事了”,还是继续复议、诉讼、上访、告状,甚至采取过激行为对抗执法结果。二是老百姓的接受程度,当事人及老百姓对执法结果的接受程度高,说明执法的社会效果好,反之,则说明执法的社会效果不好。三是执法活动对社会公共意识、价值导向产生的潜在影响。比如,处罚的合情合理、事故认定的客观准确可以增强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感,树立交警部门的执法权威等。 因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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