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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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实施意见

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耕地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节约集约、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活动实施意见。
一、活动安排
今年的“土地日”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6月2日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二是6月23日举办“广饶之夏·颂歌献给党”暨庆祝625土地日专场文艺演出。三是6月20日至6月26日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土地日宣传主题、口号等游动字幕。四是6月24日至6月25日,出动4辆宣传车,到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进行宣传。五是6月24日县局在商贸城大集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各分局(所)根据当地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到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六是6月25日向全县手机用户群发宣传短信。七是在县城区、乡镇政府驻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等内容。八是向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村、企业、中小学校发放宣传手册、折页、特刊及其他宣传材料,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严格保护、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
二、组织领导
今年的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活动安排,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广大干部职工要踊跃参与,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活动总体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各分局(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务必在6月25日前后在全县掀起“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高潮。各分局(所)的宣传活动情况,要于6月28日前书面报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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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二○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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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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