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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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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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建的示范带动和表率作用,结合全省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bsp;&bsp;&bsp;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机关党组织作为党在机关的战斗堡垒,是党在机关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省中强县行列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bsp;&bsp;&bsp;(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抓住根本、围绕中心、强化基础、务实创新”,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省中强县行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bsp;&bsp;&bsp;(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机关党组织的管理机制更趋完善,党组织的活动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更有实效,党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使机关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坚持时代性、实践性、针对性、创造性;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bsp;&bsp;&bsp;二、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bsp;&bsp;&bsp;(一)加强思想建设
健全完善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实施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应在4次以上。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讲党课,部门主要党员领导每年讲党课不少于次。建立健全每季度次的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实行部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之间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机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bsp;&bsp;&bsp;(二)加强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各党(工)委要严把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选配关,督促所属总支、支部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共XX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t;的实施意见》(X字[20X]XX号)规定,机关党总支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设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至少按股所级干部配备;机关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其中机关在职党员30人以上的,设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至少按股所级干部配备。
&bsp;&bsp;&bsp;2进一步深化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活动。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组织设置和工作程序。继续开展好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bsp;&bsp;&bsp;3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机关党务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把政治强、人品好、业务熟、作风正、有能力、群众信任,热爱党务工作的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应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要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党务干部原则上每年轮训次。要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搞好机关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
&bsp;&bsp;&bsp;4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年至少有次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过次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每年进行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若工作需要,民主评议党员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建立健全党员岗位承诺制,每年初党员的岗位承诺要进行公示。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计划制、培训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制等制度,积极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章规定,加大党员处置力度,疏通党员“出口”渠道。对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多和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实行预警告诫制度,及时告诫谈话。继续推行“党内关怀”制度,探索实施党员“政治生日”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
&bsp;&bsp;&bsp;(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bsp;&bsp;&bsp;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重解决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抓好整改。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长效工作机制。
&bsp;&bsp;&bsp;2扩大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征集党员意见制度、党员议事制度和党内听证会等制度,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民主评议和先进评选等内容,实施必要的公开。
&bsp;&bsp;&bsp;3以服务群众为目标,构建党员作用发挥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先进性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建立完善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实行党员定岗定责,挂牌服务,定期安排机关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bsp;&bsp;&bsp;4深化党内监督,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以上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通报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定期在机关党员中公示通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机关反腐领导体制,进一步形成“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bsp;&bsp;&bsp;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bsp;&bsp;&bsp;(一)强化机关党建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职责
机关党建必须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为县直各部门完成好各自的业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认真研究探索机关党建服务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解决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要把支持、协助机关行政负责人完成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当作机关党建的大事来抓,切实发挥好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保证职能。
&bsp;&bsp;&bsp;(二)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继续推行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党(工)委、党组具体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bsp;&bsp;&bsp;(三)落实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一把手”要保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要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部门党委(党组)的工作议程,认真谋划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性任务,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季度至少听取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年至少向本单位党员通报次部门主要工作情况,组织部门要把单位“一把手”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作为年终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建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一把手”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
&bsp;&bsp;&bsp;(四)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努力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各党委(党组)要重视机关党组织基础建设,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确保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有阵地,工作运转有经费,发挥作用有平台。机关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根据“X办发[999]5号”文件规定,按照本机关党员工资总额2%的比例从行政经费中提取。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按本单位党员工资总额的2%在管理费中列支。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贯彻落实<204—20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X]XX号)文件相关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留存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经费使用的40%。
&bsp;(五)重视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
继续坚持把机关党建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目标考核体系,保证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实行逐级考评机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使之效用最大化。按照考核结果定期分级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县属各党(工)委、党组书记每年要向县委述职,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向县属各党(工)委述职。探索实行机关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的,作为下一年度整改对象,通报全县,且不能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本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次年不得作为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表彰人选。年度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比例和奖励标准,参照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表彰比例和奖励标准执行,所需经费从机关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或部门包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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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18 14: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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