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安全感浅析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衡量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成效的标准主要是看发案数、破案数、破案率等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法治的进步和治安形势的变化,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也在不断扩展。如果还是以发案数、破案数、破案率等作为衡量标准,已经不能准确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成效。加上国际上公认的"犯罪黑数"等因素使得发案数等数据不够真实,以此为衡量标准也就更加不够准确客观。因此,衡量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成效的标准必须随之调整,公众安全感就应运而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党政机构就陆续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只是当时各地叫法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并且主要作为政府机关制订下一步工作目标的参数使用,很少向社会公众发布。进入2000年后,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各地陆续定期进行公众安全感调查并向社会公布,公众安全感作为衡量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成效的标准逐渐被人们广泛认可。  一、公众安全感的理论分析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安全感是一种心理活动状态,是一种从恐惧、焦虑、忧虑中脱离出来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感觉。美国学者洛伊丝·莫克认为,安全感是公民对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控制下降的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01 21:15:22
上一篇:关于"打车软件"的冷思考
下一篇:公安机关处置"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建议
网友评论《公众安全感浅析》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