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理念正在从传统的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行政执法作为国家管理社会、调控社会的主要手段及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在社会的发展进程和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我国行政执法的发展起步较晚,在立法上还不够完善,导致执法的随意性及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矛盾。因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维护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平正义得到实现、保护人民利益不受侵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显得非常重要。然而,目前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在立法上还是空白,还仅限于通过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为此,笔者就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问题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随着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形象、执法效果等方面,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公民的普遍认可。但是,不能否认在执法当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着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利轻义务、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任何一个合法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