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现状、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bsp;&bsp;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bsp;&bsp;程加速推进,我区城镇人口持续增加,出行需求日渐增大,在现有市场的自发调控下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飞速增长,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我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已成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顽疾。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存在的现状、无序发展的原因以及管理的难点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建议与对策,供领导参考。
&bsp;&bsp;&bsp;一、当前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现状
&bsp;&bsp;&bsp;据统计,我区现有上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532辆,其中城区26辆、骆驼5辆、蛟川8辆、庄市83辆、澥浦54辆、九龙湖0辆,但无牌无证车辆却多达2000余辆;其中,骆驼和庄市街道现有无牌无证的客运人力三轮车已达200余辆。当初政府投放车辆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无业人员和困难户的生活就业问题,但随着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客运人力三轮车已成为一种准入门槛低、&ldqu;相对暴利&rdqu;的赚钱工具,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其中,而无牌无证导致的管理边缘化引发的不安全因素也日益凸显。
&bsp;&bsp;(一)数量增长迅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客运人力三轮车因其价格相对低廉、乘坐方便等特点,深受乘坐者偏爱。近年来,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数量增长迅速,并有进一步增加趋势。客运人力三轮车虽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部分群众出行,但由于目前大量无牌无证车辆无序发展且管理滞后,使得客运人力三轮车大量侵占有限的道路通行资源,导致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复杂,交通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在我区车站、路口、学校门口、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随意停车待客现象严重,造成辖区部分道路拥堵、通行环境恶化。
&bsp;&bsp;(二)违法行为普遍,导致各类交通事故频发。由于客运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老年社会群体,安全意识差,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交通行为随意性较大,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绝大部分客运人力三轮车还安装了燃油助力装置,这些车辆经私自改装,速度达到40~50码/小时,而车辆的制动根本达不到与其速度匹配的要求,再加上车身较轻,重心不稳,导致各类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09年骆驼和庄市街道因客运人力三轮车违法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起,伤人上报事故3起,简易程序事故多达50余起。
&bsp;&bsp;(三)保障机制不健全,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从事客运人力三轮车车主流动性大,经济条件差,且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选择弃车逃逸,或者是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致使交通事故双方矛盾尖锐,增加了事故处理的难度,给事故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例如,2008年月6日9时,一辆无牌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在联成村老陈家庄道口与一辆沿宁镇线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直行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重伤,人力三轮车驾驶人逃逸,最终导致受害人巨额医疗费用无法落实。
&bsp;&bsp;(四)边缘化管理,滋生系列其他社会问题。客运人力三轮车加装助力装置后,既省力又可多拉快跑,但因汽油燃烧不完全,伴随三轮车的疾驰而过总是滚滚浓烟,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由于裸装的发动机无法配置消声器,马达的轰鸣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此外,客运人力三轮市场的准入门槛低,一定程度上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从事该行业,而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常常聚集在城乡结合部,形成各种势力,容易诱发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多种社会问题,不利于我区社会治安管理。
&bsp;&bsp;&bsp;二、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无序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bsp;&bsp;(一)市场需求大。以我区庄市街道为例,庄市位于城乡结合部,区域内有宁波大学、纺织学院、工程学院、蛟川书院、龙赛中学等大中小学校3所,共有学生约4万余人。宁波大学北高教园区周边有汉塘村、勤勇村、联兴村,江北区(联成村、路林村、双桥村)共六个行政村,现有常住人口7000余人,暂住人口7000余人。北高教园区内教学区和生活区有一定的距离,公交仅运营于主要道路,而且班次少、候车时间长,现有客运模式已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群众往返校区与生活区、村间等短途出行需求。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出行需求增加,相应的出租配套系统滞后,导致出现大量无牌无证人力三轮客车非法营运局面。
&bsp;&bsp;(二)经济收益高。因为客源多,而无牌无证三轮车成本低,见效快,经济效益十分可观。以一辆客运三轮车为例,拉一次客一般都在5元以上,而买一辆新车最多才600余元,安装旧马达200元,就一天拉0个客人计算,半个月就能赚回成本。而部分外来人员文化水平低,基本无技术和资金,谋生手段相对简单,进行人力三轮车非法运营具有投资少、受益快、技能要求低等特点,导致大量外来人员参与其中。
&bsp;&bsp;(三)源头管理难。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原先从事客运人力三轮车营运的车主,绝大部分已不再从事营运,有的年龄偏大,体力难以支撑,有的改行从事别的行业,而原先交警部门核发的牌证仍被他们占有,于是将车牌出租给他人,却没有在交警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或者对承租人身份、住址等信息详细记录,大量无牌无证客运人力三轮车驾驶人情况更是知之甚少,造成职能部门对三轮车驾驶人无法落实源头管理,甚至处于失管状态。
&bsp;&bsp;(四)从业人员杂。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到我区工作,由于年龄偏大或者文化水平低,一时难以找到合适工作,就通过亲戚、朋友以及老乡帮助联系租借客运人力三轮车,租不到的就买无牌无证客运人力三轮车。甚至有的是&ldqu;一家子&rdqu;骑车,夫妻子女轮流,为利益驱动而昼夜不停运作,有的又转租借给自己的亲戚、好友、老乡。据统计,这些从业人员中,以安徽、江西、江苏三省居多,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bsp;&bsp;&bsp;三、当前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的难点
&bsp;&bsp;&bsp;对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XX分局交警部门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坚持做到常纠不懈。以庄市街道为例,2009年和200年上半年,在宁大北高教园区周边,交警大队会同巡特警大队、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先后开展4次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在区综治办统一部署下,联同街道、派出所、城管、工商等部门,先后开展7次集中统一行动;庄市交警中队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6次;期间共处罚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340辆,拆除非法安装助力装置350余个。即便如此,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数量未见减少,反而有增多趋势,结果令人尴尬。
&bsp;&bsp;&bsp;(一)违法成本低、反弹快。尽管交警部门在查处和打击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是受有关法律法规制约,处罚威慑效果不明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6项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未悬挂号牌处以罚款50元,扣留的车辆在当事人拿来合法证明后必须归还;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第2款第5项规定,处以罚款50元、收缴装置。由于处罚力度小,违法行为人往往在处罚后,重新加装动力装置投入运营。
&bsp;&bsp;(二)查处风险高、难度大。这些非法运营驾驶人因逃避交警部门查处,经常出现驾驶人驾车逆向行驶、横穿马路、穿越绿化隔离带等危险情形,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导致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再有,客运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相对复杂,层次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与民警发生冲突,蓄意闹事,查扣车辆以后,个别外来人员围攻民警,到交警部门纠缠,既引来不安定因素,又让部分民警&ldqu;缩手缩脚&rdqu;。
&bsp;&bsp;(三)缺乏社会广泛支持。因三轮车驾驶人大多属于社会底层群体,一旦执法者与驾驶人因管理发生矛盾,驾驶人往往被置于受同情的&ldqu;弱势方&rdqu;,执法者则经常被指责缺乏&ldqu;人性化&rdqu;执法,面对驾驶人的现场哭闹、深情诉苦,围观群众甚至把交警视为欺负善良百姓的洪水猛兽。而部分交通参与者平时在网络上和生活中对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口诛笔伐,可一旦考虑到自己需求,又继续乘坐此类车辆,在交警管理时反而与三轮车驾驶员达成攻守同盟。
&bsp;&bsp;(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局面难以形成。要解决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违法问题,仅靠公安部门,显得势单力薄。同时,由于目前警力有限,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很难形成持续高压态势。部门联动局面也只停留在政府部门或分局统一部署下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即便出动警力几十人,也是&ldqu;远水解不了近渴&rdqu;,不但行政成本增高,而且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bsp;&bsp;&bsp;四、关于我区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bsp;&bsp;&bsp;(一)增加运力,满足市场需求。市场需求不可改变,行政手段调控不能逆市场而为。不正视运力保障,势必引发无牌无证客运人力三轮车繁荣。要积极实施&ldqu;治本&rdqu;策略,参照招宝山街道模式,在骆驼、蛟川以及庄市街道限量投放出租小客,增加群众出行方式选择,有效打击安装助力器人力三轮车较远距离载客。根据交通流量及道路承运量,合理确定各辖区人力三轮车数量,针对市场需求量大的辖区,适当发放号牌,增加合法人力三轮车投放量。
&bsp;&bsp;&bsp;(二)创新模式,规范市场管理。参照鄞州区万达广场人力三轮车管理模式,建立人力三轮车运营公司,实施专营权管理。通过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将该公司的经营权及其附属的人力三轮车的发包权交给有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公司或个人,统一车型,规范车容车貌。在此基础上,加强运营行为的管理,坚持&ldqu;六个统一&rdqu;,即统一保险、统一上税、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区域、统一管理,努力实现三轮车经营规范化,切实改善我区交通秩序,提高社会效益。
&bsp;&bsp;&bsp;(三)政府主导,形成部门合力。实践证明,客运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客运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从而形成部门合力。工商部门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行业整顿,根据《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维修单位擅自安装辅助驱动装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运管部门要对客运人力三轮车的非法营运进行严格处罚,达到没收标准的,绝不姑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上路行驶无牌无证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管理,争取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处罚一辆。
&bsp;&bsp;&bsp;(四)常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街道、交警、派出所、城管、运管、工商等各职能部门派出人员组成联合整治小组,落实力量进行&ldqu;长态固守&rdqu;,可专门安排至2辆整治车辆,每天7点到2点在辖区周边道路上巡逻,震慑、遏制非法三轮车,对违法三轮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保持常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通过社会力量的有效叠加来实现对辖区内客运人力三轮车非法运营现象的全时空管控,并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落实对该类车辆顶格处理,最大限度增加违法成本,震慑此类违法。&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6-09 1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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