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讯问失败的几方面原因

本文由第 一公文网 收集整 理5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工作的基本活动之一,是每个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也是一场尖锐、复杂、面对面的斗争。办案中,侦查人员为了证实犯罪、查清犯罪人,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是侦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讯问的成败与否,直接影响着刑事案件的审理能否顺利进行。侦查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一些案件讯问失败,给办案带来困难。所以,研究讯问失败的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对提高侦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办案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一、犯罪嫌疑人反审讯伎俩增强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活动日趋智能化、技术化。有的从影视和文学作品中学会了反侦破手段和作案技巧,作案前就进行周密策划,手段隐蔽、毁灭证据、不留痕迹,到案后自以为天衣无缝,无人知晓,因而守口如瓶。团伙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大都订立攻守同盟,案发后相信哥们义气,认为同案人不会出卖朋友,只要咬紧牙关,侦查机关就无法查证核实。到案后,横下一条心,无论侦查人员采取何种方法讯问,软硬不吃,咬牙硬挺。惯犯、累犯多次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善于辩解,拒不认罪,有的孰知办案程序和讯问方法,积累了反审讯的“经验”,因此在讯问中巧妙周旋拒不供认,造成讯问失败。
  二、对犯罪嫌疑人管理不当 
  看守所是羁押、管理在押人员的场所,也是与犯罪作斗争的前沿阵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管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着讯问工作的成败。目前,由于对在押人员管理不当造成讯问失败的,一是有的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管理不严,喊话串供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的将同案人关押在相邻监室,只要一喊话,同案人就能听到,造成串供;二是有的管教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麻痹,把同案人关押在一起。有的在提审、放风、组织在押人员劳动时,使同案人见面,串通案情;三是对出所的在押人员没有严格搜查,使其向社会上与案件有牵连的人员传递条子,通风报信;四是与外界隔离条件差,社会上一些与案件有牵连的人得以到看守所墙外喊话,与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更有甚者,个别管教人员经不起腐蚀拉拢和糖衣炮弹的袭击,在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亲朋好友的贿赂下,知法犯法,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让其翻供或拒供,里应外合对付审讯,造成讯问失败。
  三、不分场合议论案情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一起研究、探讨案情,以期达到查清事实、侦破案件的目的,完全是正常的,而且是应提倡的一种好作风。它有利于集思广益,互相切磋,为查明案情献计献策。但不注意地点场合,随便谈论,往往会把案情泄露出去,犯罪嫌疑人会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制定对策,负隅顽抗,拒不供认,造成讯问失败。
  四、过早进行新闻报道 
  从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做好法制宣传这个角度看,对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做一些适当的报道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抢新闻,往往在案件情节没有完全搞清,有待于进一步工作的情况下就过早地发了报道,有的甚至只是道听途说或者将未经查实的材料公开报道,其结果是造成失密或报道失实。把公安机关掌握的案情泄露出去,使犯罪嫌疑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获得这些信息,并根据报道的内容分析研究我们掌握案情的程度,进行反审讯,造成讯问失败。
  五、讯问方法不当
  侦查人员在讯问前,对案件中的问题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么问法,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怎么回答都要通盘考虑,周密安排,才能有条不紊、又快又好地完成讯问任务。而在办案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没有“吃透”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心态缺乏研究,讯问前又缺乏准备,心中无数,匆忙上阵,随便提问,造成讯问失败。一是讯问抓不住重点。有些情节该问的不问,不该问的倒问了不少。有的情节问了一半后又问别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中心不突出,重点不明确,使犯罪嫌疑人看出你不仅水平低下,而且不掌握证据,因而拒供。二是讯问用语不当。在讯问中如何使用语言,不仅能看出一个侦查员的文字修养,而且也能反映出其业务能力和讯问技巧。讯问中,用语得当,往往一句话就能击中要害。使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交代罪行。同样,一句话问的不当就会暴露案情和我们掌握案情的底细,给办案带来不可收拾的后果。三是多人讯问,事先没有明确主审和统一讯问方式。讯问中争先发问,致使犯罪嫌疑人感到侦查人员没有掌握多少材料,故反应冷淡,不作供述。四是不实事求是。有的侦查员在讯问中,无论犯罪嫌疑人态度好坏,都说态度不老实,使对方认为你是非不明、好坏不分,反正真心坦白交待也说不老实,干脆来个破罐子破摔,顽抗到底。五是不会进行政策教育。有的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时,都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泛泛地说几遍。这会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你软弱无能,有求于他的感觉,倒助长了他顽固抗拒的气焰。六是使用证据不当。在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拒供的时候,有计划、有目的地使用某些证据材料,对揭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破除其侥幸心理,促使其交代问题从而打开僵持局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使用不当或者不到火候就把证据搬出来,就会暴露侦查员掌握案情的底细,使讯问陷入被动局面,造成讯问失败。
  六、主观臆断
  有的侦查人员思想方法主观,固执已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脱离客观实际,只是根据一些片面的、未经证实的材料,在脑子里形成印象,先入为主,主观地定出一个框框,然后带着框框去讯问。当犯罪嫌疑人不按他们的主观愿望供述,交待的问题与他们脑子里形成的框框相悖的时候,就视为狡辩抵赖、推脱责任,甚至把正常的辩解和申诉一律视为“抗拒”、“态度不好”,迫使犯罪嫌疑人按照他们的意图交代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就可能根据侦查人员的意图顺杆爬,造成乱供和伪供,使讯问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导致讯问失败。
  七、随意许愿
  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政策教育,不要言过其实,不要“许愿”、“打保票”。有的侦查员在讯问急于求成,不是运用政策、法律的威力进行震慑教育,运用有效的讯问方法予以制服,而是利用犯罪嫌疑人急于获得自由的心理,向犯罪嫌疑人许愿,告诉他只要交代了问题就放其回家。犯罪嫌疑人为了早日回家,就按照侦查人员的意图做了供述。其结果一是造成乱供、伪供,给办案带来不应有的困难;二是即使供述的是真实情况,一旦没有如愿以偿,他们便会认为侦查人员说话不算数,欺骗了自己,再次讯问时就会翻供,而且会反咬一口,说是为了回家,才按侦查人员的意图供述的。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们抓住这个“理”进行抵赖,就无法认定犯罪事实,造成讯问失败。
  八、污辱人格
  讯问中,当犯罪嫌疑人体察到侦查人员尊重其人格,并且是摆事实、讲道理、态度公正、以理服人时,才比较容易转化,减轻对立情绪,也比较容易说心理话,坦白交代罪行。而当他认为侦查人员粗暴蛮横、不近人情、不晓事理,甚至故意捉弄、刁难、跟他过不去时,就会增加对立情绪。有的侦查人员在讯问中时常表现出傲慢的、不适当的严厉态度,甚至对犯罪嫌疑人讽刺、挖苦,污辱人格,用严重损伤其自尊心的言行进行刺激,不但不会消除对抗情绪,反而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和反感,加剧对抗,出现僵持局面。
  九、刑讯逼供
  有的侦查员业务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讯问中,不会运用讯问策略和方法制服被讯问人,而是采取刑讯逼供的方法强取口供,造成的后果,一是使犯罪嫌疑人产生对立情绪,采取“以硬抗硬”的态度,宁死不供,对抗到底;二是受刑不过,屈打成招,根据讯问人的意图,虚构事实,违心供述;三是为了赚个好态度,免得皮肉受苦,随意乱供。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获取了不真实口供,导致讯问失败。
  十、侦查人员缺乏涵养
  讯问中,侦查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老练,不感情用事。感情冲动,往往会丧失理智,说出一些“过头”话,做出一些蠢事。有些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就希望侦查人员动肝火,甚至想方设法刺激他们动肝火,以便得到在侦查人员冷静、理智时所得不到的东西,摸到我们的底细。一些缺乏涵养的侦查员,在犯罪嫌疑人花言巧语几句,或者交代了一点什么问题的时候就喜形于色;而在顶撞几句或者没有回答问题时就暴跳如雷,使犯罪嫌疑人从他们的面部表情看出其内心活动。
  还有一些社会经验丰富的犯罪嫌疑人,一面讲问题,一面仔细观察侦查员面部表情细微变化。一些不老练的侦查员,内心活动溢于言表,使犯罪嫌疑人能从中看出他讲的哪些话,侦但人员相信了,哪些不以为然,哪些引起了侦查人员的重视,哪些根据本不被当回事儿,由此,他就可以推断出侦查人员掌握了哪些情况,哪些问题还不知道。于是,他就可以想出一些对付讯问的办法,导致讯问失败。
  
  综上所述,侦查讯问失败的原因,虽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主因素造成的。所以,要做好讯问工作,必须加强对侦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侦查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锻炼,提高素质,才能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本文由第 一公文网 收集整 理5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9 21:20:47
上一篇:论我国创业投资法律体系建设
下一篇:人大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论文--发挥人大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
网友评论《浅析讯问失败的几方面原因》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