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工作方法和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惩治腐败的决心、勇气、智慧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任务上,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单位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 要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首先,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抵制四风,持续不断改进作风。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风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其次,不良作风具有较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在思想上对作风建设引起高度重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3 19:36:59
上一篇: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发挥教育、监督、惩治、保障作用的思考
下一篇: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网友评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工作方法和思考》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