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工作意见

系统平台包括税务干部使用的内部平台和向纳税人推广的应用软件。内部平台以大集中系统为代表,涵括省局开发的风险管理平台、数据仓库、数据运维平台、档案管理系统、OA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等,还包括市局自行开发的综合查询平台、重大决策管理平台等;纳税人应用软件以网上办税为代表,涵括网络发票开具、发票查询等。

为使基层一线人员及纳税人熟悉掌握各平台软件的操作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操作失误,特对系统平台培训工作明确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培训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组织培训:、软件上线前,2、软件上线后有重大修改且影响正常操作的,3、2366和基层部门根据纳税人和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见反馈,认为有必要进行培训的。

二、培训原则

(一)培训组织以职能与需求相结合,重在对口。

对上级部门部署推广的软件,根据职能对口的原则,由相应的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并具体实施;对本级开发的软件,由需求的组织者负责软件应用培训,需求的提出和组织是基层部门的,根据职能对口,由相应的业务处室负责;大集中系统按模块分类,根据与省局条线对口原则,由业务处室分别负责。

(二)培训方式以集中与日常相结合,重在平时。

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和日常练习两种形式。集中培训由相关业务处室主动开展,以系统使用的岗位、人员为培训对象,分别按照相关岗位、人员要求设置培训内容。日常练习由软件操作人员主动进行,在各软件的模拟环境进行练习。

(三)培训内容以操作与理论相结合,重在实践。

根据培训对象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不同,培训内容应分别有所侧重,但总体注重操作实践,同时兼顾基础理论。

三、培训职责

培训工作涉及到众多职能部门,各处室和各参与单位应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一)计算机中心和征科处协同负责电教室的建立和维护,包括计算机配置、内部网络以及软件模拟环境和上机练习的自动化考勤系统。

(二)市局征科处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统筹协调;负责协同配合其他业务处室开展软件培训。

(三)各职能处室对自己职能范围内的软件负有下列职责:负责制定具体培训方案;按照分批分类培训的要求,结合培训人员数量确定培训场次;负责各单位师资力量的培训;负责对纳税人培训的演示光盘、服务手册、操作手册的制作;负责解答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在培训和实际操作过程碰到的各类问题;负责上报需省局解决的各类问题。

(四)外包服务公司负责培训的技术保障,包括网络联通、环境搭建以及设备支持等。

四、培训流程

(一)内部培训流程

培训组织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培训教材(简易操作手册)、确定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现场授课、模拟操作、培训相关问题答疑、组织考试、问题收集、问题反馈。

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及时将培训材料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包括授课PPT讲义、软件操作手册、大集中系统运维热点重点问题等材料),并及时向组织培训部门反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纳税人培训流程

培训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制作教材、确定对象、现场授课、纳税人模拟操作、问题收集并解答反馈。

对纳税人的培训要依托“纳税人学校”平台组织,按照《“纳税人学校”管理办法》开展。对纳税人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要及时将培训材料发布在地税网站,供纳税人下载学习。

五、培训工作机制

(一)问题收集解答机制

业务处室为软件问题收集的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负责基层部门和2366反映的软件使用中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整理形成“系统操作常见问题”,下发各单位学习。对系统开发原因,培训部门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省局对口处室反映,需要省局大集中项目组解决的,将问题汇总后由征科处统一上报。

(二)过程监控机制

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部门要加大对各单位师资培训,及时跟踪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反映,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三)考核奖惩机制

为了有效检验培训效果,市局将开发大集中系统操作考试软件,供培训部门对培训对象进行操作考试。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组织对培训人员进行上机考试,并通报考试结果,对考试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连续三次以上上机考试不及格的个人实行待岗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系统的熟练操作是推进我市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要求、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培训工作应积极稳妥地分步、分类实施。各部门要制定积极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确定每批次的人数、场地和师资人员,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人员。对纳税人的培训要加强宣传引导并统筹组织,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

(三)注意反馈,加强交流。培训部门和基层各分局要时刻注意系统推广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要注意总结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四)204年大集中系统培训内容由征科处牵头并组织调研,对已经上线在用的软件,向基层单位和相关岗位征求培训意见,确定需要培训的内容后,依照培训原则和培训职责,明确具体实施的业务处室开展培训。原则上“征”由市局一分局组织实施、“评”由数据管理处组织、“管”由征科处组织、“查”由市稽查局实施。但一些具体模块明确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提供需求或推广上线的,则由市局对应处室负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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