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意见

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组织好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适时组织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修班、科级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知识层次。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科级干部空缺职位,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补齐。二是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大规模组织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建立分级负责培训制,市局重点抓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在集中抓好全员培训的同时,突出提高各类业务骨干的综合素质。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快出人才。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第四周期骨干人才选拔,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系统岗位练兵大比武,对成绩优异的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对获得省市局“骨干人才”称号的,提拔调整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试前三名的单位,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四是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途径和方式,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2周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表彰全系统先进党建集体和个人。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廉政教育形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合力。开展“互动式”教育。进一步深化检税共建,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年内召开—2次预防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会。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9月份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行风检查月”活动。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强化行政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软件应用,建立联系畅通的软件应用情况调查反馈机制,搭建和完善相关系统操作练习平台,落实软件应用抽查考评工作制度,及时督导各地熟练应用各类软件。二是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完善集中办公财务管理制度,探讨集中办公后基层中心所原有资产处置问题。开展对基层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突出对基层建设资金的审计。三是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强化内部管理,理顺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岗责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提高行政运转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规范车辆、安全保卫、生活、固定资产、卫生、文印等各项管理工作,使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扎实推进科学管理,不断促进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和考核。做到税收收入规模与当地税源规模、税源结构相适应,保持税收收入的良性增长。坚持收入规模、增幅、质量并重,研究从税源、应征到入库的各个环节,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真实反映税收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成果。加强税收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计账、对账等工作,夯实会计核算基础。以减免税调查为契机,改进减免税统计方法。巩固、完善、深化税库银联网工作,提高税款缴库水平。努力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实行按事设岗、分岗管理,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建立实施与税源专业化管理相配套的收入任务落实机制。突出发挥好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两个系统的作用,有效降低税收风险。提升税源信息数据的增值应用能力,以税源管理部门为中枢,建立税源监控分析预测横向联动机制,完善税源管理的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和内外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落实跨区域项目协调管理、信息共享、结算评估和纳税服务四个机制,做好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收入分析。三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加强分税种管理和国际税收管理,建立完善省、市、县、中心所、税收管理员五级征管联动机制,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完善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征管质量分析评估和过程监控。四是强化税务稽查职能。深入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稽查工作由“收入组织型”向“执法促进型”转变,充分发挥稽查工作促进规范征管和执法,打击震慑涉税违法行为,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的作用。五是规范执法防范风险。继续推广使用税收政策执行评价反馈系统,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提高税源信息的质量和税收贡献率。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实现对税收执法各项业务的全过程覆盖。严格执行税收执法的各项程序规程,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制约机制,通过分解权力、强化审核等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四、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一是建设统一规范的服务大厅。各县(市、区)局区域内建立一个服务大厅,原基层分局(所)设服务点,试点推广应用POS机缴税系统,实行集中征收,推行自助办税和涉税事宜的同城通办。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税收宣传咨询服务,建设地税网上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服务,进行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开展好“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保密管理,保护好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加强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税法培训中心功能。三是搞好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大企业进行风险内控机制调查和税收风险评估,了解集团企业管理特点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五、加强基层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化基层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着重抓好“软件”建设,坚持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和谐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持续推进基层集中办公。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实现集中办公的单位,着力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关系上下功夫,确保集中办公后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对于尚未实现集中办公的单位加强调度和指导,确保年底前实现集中办公。三是抓好典型培养带动工作。选树重点培养单位作为典型样板,加强指导和帮助,促其尽早总结提炼,力争在省局现场会上介绍经验。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开展的“服务基层优秀单位”、“基层建设优秀单位”和“第三届管理创新明星单位”评选活动,争取更多的荣誉。适时召开全市地税系统新一轮基层建设现场观摩会。四是做好统一规范基层标识工作。按照省局制定的基层工作规范(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窗口设置、工作流程),统一明确标识的要求,对基层单位各种标识进行修改完善,全部按照统一的标识进行悬挂。五是切实加强机关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坚持领导成员划片分工、机关单位对口帮扶制度,今年市局机关各科室重点对口帮扶相对薄弱的分局(所),同时市局成立督促检查工作组,采取明查或暗访各种形式,每月检查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每月一通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4 12: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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