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203年的财务工作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局的各项要求,积极发挥财务的服务、保障、监督职能。

一、总体要求

203年工商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着力化解历史遗留债务,全面规范基建财务管理,注重抓好内部审计质量,扎实推进财会基础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为全系统履行职责提供经费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3年工商系统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省局明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予以落实;对预算规定的各项指标要切实加以执行;对基层建设的经费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保障;对历史遗留的市场建设债务要彻底进行化解;对财务内控制度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落实;对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和审计结果要追踪、督促落实;对收费等涉财事项引起的社会矛盾要慎重进行应对;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职工的利益要主动进行协调;对系统事业发展和基本建设要有初步规划和计划;对财务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探索解决的新办法。

三、具体工作

㈠继续做好退付预收“两费”的后续工作

继续办理“两费”退付。203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退付要求,积极协调和解决基层在退付预收“两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退付结果公示和月报制度。

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债务

在2009年核查历史遗留债务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化解市场建设遗留债务方案》(苏工商财〔2009〕39号)的规定,在一季度统筹使用省局化解市场债务专项补助经费,同时要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做好市场未脱钩人员处置及债务清偿的后期工作。各直属局、分局5月5日前向市局提交化解债务工作总结报告。市局5月底前向省局提交化解债务工作总结报告。上半年拟对全系统近三年债务偿还情况进行调查,7月份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化解债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近几年来工商系统债务总额逐步减少,偿债力度加大,各单位要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的偿还各项债务,尽可能在203年内化解绝大部分历史遗留的债务。

㈢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

根据省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系统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操作规程,规范实施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执行方式,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质量。

、优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加强会计核算,注重日常基础数据的归集、整理及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要整合和优化部门专项经费,切合单位工作实际,从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加强预算执行。各级工商局要适应当前财政和经济形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的用途、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行政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全员预算意识,规范预算执行的部门包干、归口管理和结果公示,控制预算支出的序时进度。

一是机关继续推行非资本性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归口到处(科)室和部门包干,每月对执行结果进行公示,用财务公开来加强和推进预算的执行。

二是加强基层经费的保障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根据省局要求,203年要制定《工商局基层经费保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分局(所)行政、事业、社团开支范围,明确基层分局(所)行政经费保障标准。为此,各直属局、分局要在对2009年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基层分局(所)公用定额经费与项目经费结构,对基层分局(所)日常公用定额经费按不低于财政综合定额标准的比例给予保障;同时要根据本地经济户口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因素,制定基层分局(所)企业监管、市场整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等专项经费的保障标准。上述比例和标准在2月底前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局财务处提出建议,市局在一季度综合各单位的比例和标准制定《工商局基层经费保障标准》,并以文件形式抄报省局财务处。标准制定后,市局将对基层分局(所)比例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203年市局确定丹阳工商局新区分局、润州工商分局金山所和丹徒工商局高资分局、句容工商局华阳分局、扬中工商局城区分局、京口工商分局象山所、新区工商分局大路所为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情况的跟踪和数据直报点。为了做好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做好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比例和标准的测算工作;二是各级财务部门在年初就要加强基层保障经费和会计核算,注重日常基础数据的归集整理。从基层经费的保障比例、标准和核算二个方面都要做到精细、到位。

三是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对固定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重大支出项目进行过程控制,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可控制,事后能追述”,科学合理使用好预算资金。

3、做好非资本性项目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省局把203年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项目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市局根据省局这一要求将加强本级和各单位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今年选择两个以上的非资本性项目,从项目的预算执行,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科学性及资金使用的效果等方面对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的试点。

4、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上半年市局将对2009年制定的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的执行情况和全系统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

㈣强化会计核算和财会基础工作

、完善和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工商局财务会审工作操作办法”。加强和规范财务会审工作,把财务会审打造成为系统财务人员交流学习、检查基层财务工作、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平台。

203年我局将至少开展两次集中会审。对财务会审发现的基层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主题讲座等形式,多方面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和会审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

2、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财会知识竞赛和财务制度的评展活动。在三月份组织系统财会人员进行参加省局财会知识竞赛的选拔,对组团人员进行进一步强化训练;在五月份前各级财务要完成本级财务制度的完善整理工作,五月份市局组织系统财务制度评展。通过评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工商行政管理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加强社团、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修订和完善《工商局挂靠社团、中介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和目标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和坐支行为。年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对挂靠社团、中介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完善和落实“机关财务定期分析制度”。203年各预算单位在7、2月对半年和全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加强财会人员培训。203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一次会计核算培训和预决算编制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

6、加强财务工作调查和业务研究。203年各单位要根据财会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总结和归纳单位财务管理经验,有针对性进行财会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研究,每个单位年初至少上报一个研究课题,并撰写研讨论文。市局将在下半年进行财务工作研讨和论文交流评比。

7、加强往来账项和暂付款的管理。按照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往来账项,尤其是暂付款的规模,落实承办部门和人员的清理责任,往来账项在发生当年内因故无法结清的,要履行书面报批手续。

8、加强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要按新的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撤并和管理。

9、认真落实《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本级“财务信息化管理操作细则”,市局上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0、制定“工商局财务人员服务工作规范”,强化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职能的履行。

㈤提升内部审计工作力度

严格按规定做好各项审计工作。203年我们将在审计结果的利用上做文章,制定“203年审计工作计划”和“工商局审计结果跟踪督查办法”,重点在审计结果整改上下力气,将内部审计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有效结合起来,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对各直属局、分局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对所属单位、挂靠社团的常规审计不少于每两年开展一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部分单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内审工作公开、公示的面。

2、做好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及监督检查。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做到应审尽审,不留失职、渎职的盲区,同时要规范审计中介机构的选用和考核;

3、促进内部审计建议的整改和落实,建立后续审计信息数据库。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完善的制度;属于人为的问题,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监督和督促审计结果的落实。

4、创新审计工作理念,严把审计工作质量,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审计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资料齐全、证据采集规范。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确保审计项目事实百分百清楚、定性百分百准确、处理百分百合法。

㈥规范基建财务管理

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本建设资金均须纳入单位预算。根据省局要求,从203起,要将基本建设的立项、建设到竣工各阶段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内网上按季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必须逐级报批,未经省局批准一律不得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集资、摊派。防止超概算、超标准建设,杜绝不顾财力上项目。经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达到概算的50%以上方可开工;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规范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管理。项目竣工后一般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和工作统筹。今年是全省工商系统的考核年,也是新三定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各级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财经法规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配备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部门内控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财务工作的任务,做到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忙而不乱,扎实、高效的完成财务工作的各项任务。

2、要加强财会业务和法纪培训。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市局要加强会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的业务和法纪培训;直属局、分局要加强基层分局(所)负责人和报账人员的业务和法纪培训,将培训定期化、制度化。

3、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要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实劳动用工的清理,将劳动用工占行政编制数比例控制在财政规定标准内。

4、严格落实财务报表的定期报送规定。规范财务报表的定期报送,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的质量。

5、加强财务档案管理。要推行档案达标活动,除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保管之外,应及时清理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票据和审计档案。

6、强化审计结果的落实。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落实,各级工商局财务部门要追踪、督查审计结果落实。

203年财务工作的活动多、要求高、任务重,全系统财务人员要上下一心、齐心协力,认真落实203年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为全系统履行职责提供经费保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05 1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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