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广告净化工程实施意见

按照市局广告处203年广告监管工作意见,根据国家局和省局违法广告整治的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净化工程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净化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积极推进广告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整顿规范,强化新闻媒体依法发布广告的意识,建立完善媒体广告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使重点商品(服务)、重点媒体违法发布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告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为全县广告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净化范围和重点

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广告净化工程。

继续加大广播、电视、报纸和期刊等媒体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整治以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的广告。

继续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清理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等专项整治工作。

在日常监测、巡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和印刷品广告的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户外、固定形式印刷品违法广告、户外广告内容违法和不按规定标注登记号的、LED电子显示屏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发布违法广告的案件。

三、净化工作时间安排

净化工程自203年4月日开始至203年0月30日结束。

四、净化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从坚持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违法广告的重要性,增强打击违法广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净化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各分局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整治工作的步骤、措施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建立打击违法广告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要突出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广告主、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从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入手,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夯实齐抓共管基础,形成打击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四)打防结合,立足治本。要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这一基础工作,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从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广告内容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广告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立足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告监管执法的效能。

(五)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监管,有效遏制违法广告的发生。

(六)加大查处办案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要立即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广告案件应为一般程序案件。根据市局目标分解及局领导的部署,沛城分局不少于2件,龙固、大屯分局不少于5件,其它各分局不少于3件。

(七)各分局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并于203年月5日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局监管科李惠邮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7-19 13: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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