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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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意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学习贯穿全过程。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是开展学习教育的要求,也是确保学习安排具体落实、扎实有效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央、省委和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指导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督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要求。为进一步指导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支部(含党总支,下同)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切实解决学什么和怎么学的问题,现就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制定学习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基本原则

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党组织的特点、党员实际情况以及学习需求,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安排上做到具体化、在学习要求上实现精准化、在学习方式上体现差异化,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注重区分层次。这次学习教育,中央的方案要求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了学习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措施,规定了学习的基本教材、必读书目;要求党员学习内容要精当适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严更高一些,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细化,将要求落实到学习计划中。

(二)坚持分类指导。这次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面向全体党员,不同地区、部门、基层单位之间,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之间,不同群体党员之间,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注意把握本支部的特点和类型,把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了解党员学习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精准施策,制定出切合自身实际、满足党员需求、可操作能落实的学习计划。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围绕中央、省委和我市方案明确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查找本支部在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突出学习重点,明确学习要求,使党员干部能够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四)积极探索创新。在指导帮助制定学习计划时,既要有规定动作、统一要求,又要给党支部留出一定的余地和空间,让党支部有更多自主权、有足够的灵活性,能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凡是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学习积极性的做法都予以鼓励,凡是有利于提升学习效果的措施都予以倡导。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使党员干部越学越想学、越学越有兴趣,使学习教育更接地气、更加精准地对接党员所需、党员所盼。

二、明确学习内容

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时,既要有共同必学的内容,又要有结合本领域实际自主选学的内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学习内容和要求,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所有党支部共同必学的内容

全体党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6年版)》,以及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等。

2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内容。除全体党员共同必学的内容外,还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206年版)》、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

学习中,各党支部要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学习、统一起来领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要教育引导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要求,查找差距、检身正己,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支部自主选学的内容

在重点学习基本内容基础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支部要针对不同群体党员情况,选学与本领域有关的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指导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武装头脑,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农村党支部。选学《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经济、社会治理的重要讲话,省委和市委部署的各项惠农政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层治理的有关文件,以及农村实用法律等内容。

社区党支部。选学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强化党的执政意识、巩固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加强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内容。

国有企业党支部。选学《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以及《经济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关于中山市国资系统推进廉洁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市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暂行办法等。

学校党支部。选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创新驱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教育体制改革、“四有”好老师、青年成长等重要论述,把学习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

机关党支部。选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决策部署的落实的重要论述;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扶贫攻坚战、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两新”组织党支部。选学《中山市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力两新”行动计划(206-20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选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非公经济“两个健康”、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重要论述,保证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党支部选学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团结凝聚党员,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创新学习方式方法

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坚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开展学习教育。学习的方式方法要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要根据支部特点和党员工作、生活、居住、身体等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阵地设施、资源手段,特别是“互联网+”的方式,主动探索创新,把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定期确定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上党课,提高学习的吸引力,增强学习的效果。

农村党支部。应按照小型、灵活、简易的原则组织党员学习。可结合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在每周的直联会议上组织村党支部委员和在村党员学习,或由驻村或挂钩联系村的县镇干部,以包片包村的形式开展送学。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点的优势,精心打造一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课件,提供“菜单式”选学。鼓励和指导农村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为党员上党课等。

社区党支部。可组建宣讲队,深入社区开展学习宣讲。依托党员之家、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组织党建指导员、熟悉党务知识的老党员、结对子的机关单位党员开展送学上门、互助帮学。挖掘身边党员的先进事迹,用群众公认的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

国有企业党支部。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网络会议等快捷高效的方式,向党员输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以赛促学,以及将学习内容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等。

学校党支部。可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举办系列讲座、召开理论研讨会、学习交流会、报告会等方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采取组织观看电教学习片,微信、QQ推送学习材料,组织网络学习等方式开展学习。运用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方式,满足学生党员学习需求。

机关党支部。可引导党员利用共产党员网、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展学习。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比学赶帮超、业务活字典、党员标准大讨论,特别是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党员模范先锋岗、“亮牌服务、戴徽上岗、公开承诺”等活动,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结合主题党日和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手抄党章、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促学的作用,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讲学习体会。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邀请老党员为年轻党员讲党的历史和革命先辈事迹。

“两新”组织党支部。可把“三会一课”的阵地从会议室移到生产现场,确保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灵活机动地开展学习教育。变说理式教育为感性直观式教育,采取典型引路、图片展示、点评交流等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党员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编印制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口袋书、学习小册子,提供党员学习。依托园区党建平台、利用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等活动场地,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分类组织学习。对农民工等流动党员,可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支部,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或把流动党员“集中”到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线上线下的学习和互动交流。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可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邮寄资料等方式开展学习。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在本地居住、行动方便且自愿的,可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学习;随子女到外地生活或因其他原因流出的,可通过邮寄资料、网络或手机推送学习内容的方式参加学习;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可开展“送学上门”。

四、加强督促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在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计划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要把重点放在基层、放到支部,深入实际、沉到一线,及时了解学习计划制定情况和落实效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基层党委要帮助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合适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党支部作为学习教育的实施主体,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特点,对学习任务和要求作出安排,推进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制定学习计划、亲自调度安排,带头参加学习,确保把学习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做扎实、做到位。

各党支部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各级党委(党工委)于5月20日前收齐下属党支部学习计划,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组将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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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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