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作百分考核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4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及专项考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文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全市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4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实行百分考核。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文化工作重点项目,确保全市文化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人民政府。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详见附表《204年度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四、考核办法

.年底由市文广新局组织考核小组,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工作进行考核。

2.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采取平时记载、现场考核与查阅台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比表彰

根据考核结果,年终评选出农村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6 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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