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三个关系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近期,中央政法委连续下发三个文件,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各地应乘势而上,结合实际,科学处理好三个关系,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一、厘清诉与求关系,找准化解路径  在日常处理信访问题时,接访人员常感到上访人诉求过分,上访人往往理直气壮,弄得双方很是尴尬,这其中有对诉求理解偏差的问题。据《说文》解释,诉为告、求为设法得到之义。将诉`求分类处置,既可避免接访时产生误会,又有利于找准问题解决的途径。当前,信访人诉与求情况主要有四类。一为诉有因、求有理:如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要求按同地段同类商品房价格予以补偿而上访的,诉、求皆合情合理合法。一些基层群众初访大多属于这类情况,有关责任人应理顺信访人情绪,及时就地依法帮助解决问题,努力维护合法权益,防止引起重复、越级甚至进京非正常上访。二为诉有由、求无度。一些信访人因自身权益受到一定程度侵害,而对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漫天要价,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则属此列。河北一马姓上访户,因法院执行瑕疵造成其损失40余万元,她却提出20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近十年来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这是诉有由、求无度的典型例子。对于此类上访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23 1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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