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及强制隔离戒毒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考

劳教(戒毒)机关担负着教育挽救劳教(戒毒)人员的重要职能,而特殊的工作环境决定了劳教人民警察面临着更为尖锐和复杂的严峻考验,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将是长期存在的。因此,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用,不断提高劳教人民警察素质。  一、劳教(戒毒)机关执法规范化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教育方法单一,互动性不强。有的单位对反腐倡廉执法规范化教育工作的要求比较低,只是例行公事走过场,以应付上级检查。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完成执法规范化教育过程,以及教育实际收效如何,则很少关注:缺少组织教育活动的灵活性,不能把教育赋予丰富多彩的,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大大滞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  (二)教育缺乏规划性,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反腐倡廉执法规范教育工作安排上一味依赖上级,上级要求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确定教育内容和方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教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意见;缺乏对教育对象思想状况的深入了解,工作计划性、系统性不强,反腐倡廉工作不够连贯,整体教育还不尽人意...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8-12 22: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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