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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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永葆我党先进性的大局,是党的建设工作重中之重,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继续发展和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形势和任务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一党内民主发展趋势,给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用科学的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用科学的方法考核评价选拔干部,用科学的方法对领导班子及个人进行民主监督管理。二是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作为巩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保障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为切入点,畅通民主渠道,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四是通过党内民主建设推动党内团结统一,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将全党同志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二、当前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党内民主建设经过八十六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在当前形势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有差距。一方面,受中国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中存在较强封建等级观念和个人崇拜思想,民主意识比较淡薄,在工作中表现成一种领导高高在上,下属惟命是从,“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领导手中,有些甚至出现“家长制”和“一言堂”现象。另一方面,关于民主集中制党内只有笼统的概念解释和极其原则的规定,缺乏操作性强的系统工作办法,使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不深不到位,这使得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民主觉悟和工作水平,导致少数领导为了短暂的工作效益,往往只强调集中而轻视民主,压制了党员的民主愿望和创新能力,使党员队伍的集体智慧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二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有失科学性。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选人用人的标准制定不明晰、视野不宽,在具体操作中表现出“重资质轻潜质、重表现轻实绩”的现象,特别是在少数职能机关讲究认资排辈;虽然建立了干部推荐责任制,但是在落实时对推荐失察者,没有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也没有真正落实处罚;虽然规定了“干部无作为就下位”,但在落实干部“下”的配套机制方面不完善,在基层党组织中仍存在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新老交替机制不完善现象;个别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真正从“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干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存在“光说不做有提拔、只做不说没提拔”的认识,导致干部提拔过程中跑关系、走后门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妨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是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的反映。
三是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尽管中央制定了《监督条例》和《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仍存在党内监督机制不够灵活、监督面不够宽、监督权偏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和错综复杂的形势变化。监督法规不完整、不系统、不协调、欠权威,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监督意识薄弱,“和为贵”、“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多种花少栽刺”等等一些理念,至今尚有相当的市场。表现在上级对下级监督怕失去选票,同级之间实施监督怕被认为是闹不团结,下级对上级监督怕因“犯上”而被穿小鞋。虽然已推行干部任用失察责任追究制,但往往因为拍板提拔某下级者和拍板查处下级者及用人失察的责任者都是同[本文由第一 公文网 收集整 理]一人,自己亲手提拔的人,要自己亲自下令查处,事后还要自己承担用人失察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干部任用失察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使监督机制失去应有的作用。
四是党代会和党委会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委会在党代会基础上产生,本应向同级的党代会负责,由于每年只召开一次党代会,使一些重大事情的决策由党委会代替决定,只是到了党代会向大会报告说明,使党代会的重大事情的决策权无法实现;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中,虽加强了党代会在闭会期间党代表作用的发挥,但没有形成一套铁的运行机制,只停留在提提意见和建议的层面上,没有真正行使听证、执询和弹核的权利;在党委会内部没有设置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导致重大问题的决策前没有形成专业性强的调查报告,党委委员对情况不甚了解,在表决时容易出现“没有意见、一致通过”的现象,往往随着工作的推进出现“预想不到”的问题,使民主决策走了弯路。
三、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几点建议
、培养树立“主体意识”,提升党员民主参与能力。党内民主意识是党内民主的思想基础。党员有了良好的主人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才能做到合理和科学,各项民主制度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到对党员的民主权利意识教育。要通过县、乡、村三级党校、专业培训班和电化教育网络等方式,在电视台开辟“先锋潮”专栏,加大对党内民主的基本理论宣传和教育,培养党员的民主意识,提高党员的民主修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探索和实践党内民主。二是狠抓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建设。要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尊重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防止嘴上讲民主、行动上压制民主,或者搞形式主义的假民主的现象。要继续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周末便民直通车”和挂点责任制度,深入一线倾听来自基层的批评意见。三是营造党内浓厚的民主生活氛围。要大力开展党内生活,根据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如“和谐创业展风采、崛起路上当先锋”、打造“阳光党委”等,通过调动党员主体的创造性与主动性,形成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培育党员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自觉尊重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氛围。
  2、拓宽党员民主参与渠道,推动发展党内民主落实。发展党内民主需要有畅通的民主渠道,否则,即使党员具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要求也无法找到适当的途径予以表达,也就无法推动党内民主。一是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要在村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凡是与党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务工作都要在党内进行公开,如建立党务公示牌、开通党建网,开设党务热线等,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让党员充分享受党内的民主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二是推行党员民主听证。在推行党务公开基础上,由下而上,层层推行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前必须召开党员或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听证会,由大家进行充分论证之后,讨论决策,如在村级实行新农村建设监理会制度,定期对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听证、质询。三是巩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成果。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形式,通过建立党代表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参政议政和监督行政的作用;启用向基层代表发放专用信封,实行基层代表信件快递;推行社情民意日记;发放《党代表意见建议卡》,建立党代表意见落实反馈台帐;落实“三联”机制,即县委常委联系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群众,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加快推进党内民主步伐。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实现党内民主规范化。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党内民主发展的固本之策。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的规章体系,逐步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要增加党内选举的透明度,实行候选人公示制,使党员对候选人情况有比较充分的了解。要健全候选人提名方式,把组织提名与党员推荐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党员的意愿;要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扩大直选范围,在农村基层推广“民评官”和班子选配“二票制”,在事业单位、社区推行“二推一选”,在企业全面实行“公推公选”。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要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任用票决制,推行全委会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任免实行票决制,落实干部考察失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能“下”的配套措施,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能上能下机制。要积极在部分事业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岗前培训和试用考察制,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坚持和发展民主集中制建设。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对班子民主生活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4、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保证。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密切相关,互为保证。没有党内民主,监督就无从谈起;没有党内监督的保障,党内民主也会流于形式。一是建立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探索流动党员。建立完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使其制度化和经常化,在落实意见整改过程中,要在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群众公示的基础上,实行“党员承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定期督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督查组织机构,如党代会监理会、县委决策咨询监督办公室等,定期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三是探索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机制,通过建立“民声通道”、在主要领导干部中开展“亮身份让群众挑刺”活动,拉近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使群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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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9 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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