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围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积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采取人性化的措施服从经济建设、服务群众利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新时期公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将更加严峻,构建和谐社会,规范执法成为公安队伍的一个重要课题。公安机关及民警通过各种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发生着密切的接触和联系,民警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  现阶段,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意识和理念上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要设身处地地考虑当事人的切身感受、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讲究方法,注重效果,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通过民警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尊严和公正,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与拳拳爱民心。  一、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量方面出台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民警在执法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还是屡禁不止。这些执法问题,虽然只发生在少数民警身上,但其造成的不良影响较大,极易引起群众的不满,从而影响公安机关的全盘工作成效和整体形象。这些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淡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少数民警政治素质不高,理想信念淡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在执法工作中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危难疾苦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定职责。一些民警对改善警民关系缺乏认识,未真正意识到执法工作的互动性,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公、法律手续不全、未立案就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使用留置盘问手段、取保候审超期、保而不侦、单人办案、不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办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执法的普遍认识,从而使民警的执法活动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二)缺乏执法的程序意识,违反程序执法。有的领导和民警不重视执法程序,重实体、轻程序,重案件事实调查、轻及时依法取证的思维定势依然没有改变,认为只要案件事实清楚,其他的问题不大;有的证据意识淡薄,对收集证据有畏难情绪或收集证据程序不合法,导致不能形成证据链条或证据无法律效力;有的则受...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6-26 1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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