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自身建设“七善论”

公安民警自身建设“七善论”    借中国的哲学之父,25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在其《道德经》里曾就理想人格的塑造作过著名的“七善”论述,即“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世事万变,真理不变,在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的今天,2500多年前的“七善论”对公安民警的自身建设仍具有很强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居善地:即人要善于选择居住的地方。引伸开来可以理解为人要十分注意选择自己经常光顾的地方。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交友不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例子我们已经听过很多。因此,公安民警经常光顾的地方不应该是歌厅、舞池、酒吧、浴场等声色犬马、物欲横流的地方,结交的朋友也不应该是酒色之徒。反之,要努力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使并不一定要“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但是也应该尽量与善者交,与仁者交,与智者交。单位领导应该重视、掌握民警8小时以外的生活动态,加强与民警家属的联系和沟通,弘扬警营文化,引导民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善地”还要求每一位公安民警摆正自己在单位里的位置。不同分工的领导干部,不同岗位的民警都能找准自己的坐标,分工负责,各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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