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而在“三项建设”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则是”三大建设”的核心所在,因为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三大社会责任的最终检验。作为一名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县区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老兵,对警民关系的建设感触颇深,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公安机关如何对自身准确定位和完善自身建设,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谈一些粗浅认识,以共同探讨。  一、 当前警民关系的现实状况  总体上讲,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是认同的,警民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警民携手、为一个目标共克艰难的鱼水关系还是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旋律。但在一些方面却表现的不够和谐,在一些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和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  (一)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所降低。这方面在处置警情时表现比较突出。由于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一些地方群众安全感缺乏,群众很有意见,将很多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而一旦发生案件,群众又对公安机关能否主持公平正义,能否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表现出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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