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案例分析

XXX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案例分析   一:案情事实    XXXX年XX月XX日 ,我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对当事人经营产所进行检查,发现位于XX路XX号XXX经营的小家电商店发放的宣传单中有包括“向各位顾客承诺:此广告绝对真实,如本广告不真实,愿赔偿来回车费100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字样,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2009年11月3日 ,经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XXXX年XX月XX日起,当事人在租赁的店面中开始经营小家电商品。当事人因刚开业不久为促进销售,印制了一批有奖销售广告宣传单用于宣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消费者依广告上的宣传前往该店购买商品,但觉得该店销售的商品价格虚高,就决定不买,要求当事人按广告上的承诺赔偿车费100元,当事人拒绝支付并声称其拥有最终解释权,并利用广告单中的最终解释权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侵犯了消费者利益。据当事人陈述,因刚开业不久,生意不好,销售所得和店内的其他开支相抵,并无利润。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   二:处理结果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15: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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