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监察局2015年上半年监察执法分析报告

一、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煤矿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川西区域内煤矿经整顿关闭,保留煤矿153处。其中,乐山78处、雅安67处、眉山8处;生产矿井109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44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处,高瓦斯矿井62处,瓦斯矿井82处;Ⅰ类水患矿井7处,Ⅱ类水患矿井28处;国有地方煤矿2处,生产能力165万吨 年;乡镇煤矿151处,生产能力1743万吨 年。  (二)煤矿复产复工情况  截至2015年6月底,区域内恢复正常生产矿井75处,生产能力1008万吨 年;恢复建设矿井12处,生产能力210万吨 年;已启动隐患整改煤矿16处,未启动隐患整改煤矿50处;长期停产停建矿井33处,生产能力357万吨 年。  (三)监察人员情况  分局编制20人,现从事煤矿安全监察的在岗人员共17人,其中1人借调省局,实际在岗监察员16人。  (四)煤矿事故情况  截至2015年6月,区域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11人(顶板事故3起3人,瓦斯爆炸事故1起8人),占年度控制指标18人的61 1%。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8人,同比分别上升33 3%和266 6%。  二、行政执法情况  (一)现场监察情况  上半年,分局共计监察煤矿129矿次,出动监察人员5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7-11 1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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