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协商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工资条例》是目前推行工资协商规格最高、法律效力最强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于缩小企业劳资矛盾,理顺劳动关系,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工资条例》新的内容很多,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是条例主要亮点之一,赋予了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的重任。作为地方工会如何与将要出台的条例对接,进行贯彻落实,笔者对工资协商搞得较早的XX大丰市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一些思考性意见。 一、当前工资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大丰市已开展的企业工资协商情况来看,总体上是好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些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企业负责人不愿就职工工资问题与工会进行协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的市场主体,而且,现有的企业大多都是个人资本投资,企业经营好坏,结果都是投资者个人承担。因此,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决定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包括职工工资分配,这也是企业通行的做法。如与工会进行工资协商,就意味着企业负责人的权力与工会“共享”,企业负责人在企业里面就显得权力不大,威信不高,有损企业负责人的形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8 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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