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落实“三转”要求

中央、省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明确提出要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的乡镇纪检组织,如何落实好三转要求,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我们在落实三转要求、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要求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纪检组织力量薄弱。目前,全区乡镇纪检工作呈现的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局面。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也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在某种程度上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以协合乡为例,协合乡纪委有1名书记、1名副书记和3名委员, 但纪委书记还分管着办公室、组织、党建、人大等其他工作,副书记 、纪委委员也是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他们工作任务繁杂,在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不可能抽出很多的精力去搞纪检工作,同时又要按其它分管领导的要求去下乡驻村或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01 13: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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