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域环境建设整治工作意见

一、整治思路及工作目标

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省公路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管理养护“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工作方针,围绕省政府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总体要求,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公路交通环境“畅、安、舒、美”建设,把城乡环境整治与公路自身发展“完好”、“安全”、“畅通”结合起来,破解城镇化发展中的公路环境管理难题,消除非法占用利用或损坏公路设施行为,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意识,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管路和行政为民的能力。用2年左右的时间,国省道用地内的经营、摊点、停放等“脏、乱、差”路段基本消除,县道及具有通道功能的乡道路容路貌明显提升,乡村道路路域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优质完成城乡环境整治深化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任务。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围绕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含新建、改建路段)路域环境,以整治穿城、过镇、进村路段为重点,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集中整治影响城镇化建设的公路“脏、乱、差”问题,消除路面、用地、桥梁隐蔽部位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

(一)净化乡村路段路面及用地行车环境。整治“乱占、乱堆、乱接、乱放”违法行为,重点提请地方政府取缔或迁移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国省道或具有通道功能的县乡道打谷晒粮,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区域环境及公路畅通的因素。

(二)改善过村过镇路段路容路貌。整治“乱停、乱倒、乱画、乱摆”行为,重点会同地方政府通过修建辅道等措施实施机非分离,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强化路面车辆停放、路外物品摆放管理,有效控制或清除影响城镇环境及车辆正常行驶的因素。

(三)消除行车视线范围环境污染和干扰。整治“乱设、乱搭、乱建”违法行为,重点通过公路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路域范围非标设置、砂石经营、建材销售、废品收购、洗车修车涉路等经营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环境污染及行车干扰因素。

(四)优化涉路施工作业路段建设环境。开展交通秩序、路面污染、土方扬尘、施工噪音整治,重点通过路政行政监督管理和教育引导,规范现场交通组织、建筑材料堆放、施工机械摆放、施工车辆运输、施工作业路段隔离行为,有效降低或减轻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及路段交通影响。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本次整治省厅已于203年月启动,至205年2月结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及市公路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3年月—204年月)。204年月份,以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公路管理机构为主,开展并完成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现状与整治需求调查,按照“先干后支、先易后难、经济可能、技术可行”的原则,分别编制辖区普通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市公路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向省厅报送所属各县(区)路域环境调查情况、整治办法、整治计划及年度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4年2月—205年5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思路和本指导意见的统一部署,以县(区)为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市局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其中属于交通(公路)职责范围的交叉搭接、穿越跨越、施工作业等整治项目,列入路政(养护、工程)日常管理进行整治,特别是新(改、扩)建的路段,路政部门必须提前介入进行控制。需要地方政府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整治项目,特别是国省道集镇路段隔离、乡村路段占道经营、过村路段道口归并、公路用地内垃圾箱拆除、公路沿线砂石(建材)市场清理等涉及多部门的管理难题,必须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度沟通协调,有条件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5年6月—205年2月)。按照整一段(项)、成一段(项)、固化一段(项)的思路,凡已经完成整治的路段或项目(包括205国道示范创建路段)迅速进入常态管理,预防反弹甚至失控情形的发生。对照省政府城乡环境整治目标及公路路域环境建设标准,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整治质量检查评估,整治漏项、问题反弹或质量不高的项目(路段)必须再整治,市局将组织国省道整治质量抽查验收。全面总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深度评估路域环境整治对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作用,提升交通运输部门的权威和地位。有重点地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社会效益宣传,加快成熟成功经验做法的提炼,逐步上升到管理制度或规范。加强焦点热点问题研究,破解公路路域环境建设难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深化路域环境建设,不但是赋予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公路交通自身发展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更是服务民生保障群众安全快速出行的迫切要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特别是相关领导,必须全面认识并正确把握整治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一方面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争取更多的关心支持,另一方面要正面引导干部职工克服畏难怕事心态及与我无关思想,迅速营造政府关心、部门支持、上下齐心的路域环境整治氛围。

(二)精心组织。本次公路环境整治涉及全市所有普通国省道和县乡道,涉及层面多,整治任务重,历时时间长,工作难度大。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及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责任部门,并参照本指导意见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完成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周密可行的整治办法、实施计划和年度安排,并将具体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严格考核。自204年开始,市局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交通目标,分解到市公路处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考核。

(四)加大投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深化路域环境建设,不是依靠经费投入而是通过行政管理投入,改善路域环境特别是安全、快速行车的基础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并用好政府资源进行推动,充分用好媒体等社会资源进行群众发动和重点工作引导。要用足用好国省道安保工程建设、县乡道文明样板路及省级乡村管养与安保工程示范镇建设等政策,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县乡道及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外的整治投入,满足路域环境整治特别是基础设施完善需要。

(五)及时总结。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适时检查本地区的整治情况,积极收集报送成功经验做法及疑难问题。自今年月起,县(区)交通运输局按月形成文字材料整理上报阶段性整治总结及上月整治情况总结材料,于次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公路处。市局将通过文件或邮件等形式定期通报情况,传达上级新的精神和要求。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2 21: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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