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

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央、省、有关工作意见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人社系统深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夯实工作基础

今年,继续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照“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审核确定权力事项。调整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主体及相关责任等;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行使的依据、行使职权的岗位和人员、运行程序、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的途径和方式等。要在“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中标明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并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形式公开。要突出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针对岗位特征、人员思想、工作实际,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归并整理、修正完善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等,重新确认和评估风险等级。

二、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各单位、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个性化防控,制定因岗而异、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避免笼统、原则和千篇一律。要突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督权的有效办法,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提高服务质量、态度和办事效率的相关制度等。要强化科技防控,依托本单位现有的信息化业务管理平台,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增设风险控制节点,加强对风险信息的识别、分析、预警和监控,防止廉政风险发生。要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和管理台账,安排专人对本单位及其内部科室、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预警处置情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会议记录、文件简报、工作制度和总结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形成专卷。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提升防控效果

要严格检查验收,6月底前,各单位、各科室将本单位梳理调整后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验收并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要强化社会监督,8月底前,各单位、各科室将审核验收合格的廉政风险防控材料,通过网站信息平台、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要开展履职监督,要认真对照权力运行流程、风险点设置等情况,采取全程跟踪的方式对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落实防控措施、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走访、回访服务对象的方式对内部科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整改。要强化电子监察,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平台作用,探索将廉政风险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实时动态监控。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要求

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实效评估,按照职能相邻、权限相近的原则,打造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模板,组织指导内部科室及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并做好监督检查。要明确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联络员,负责全面了解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反馈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制度创新,结合实际探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模式,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化,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全方位、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督促检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8 21:12:33
上一篇:关于农业生产工作意见
下一篇:高新区四大工程实施意见
网友评论《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