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党务公开工作意见

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现根据中共区委《关于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科技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发展党风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组强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全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科技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局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驾驭科技事业发展的能力。

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三、党务公开内容

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组关于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各类先进的评比、推荐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等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干部公选或竞争上岗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考学、考廉、考绩情况或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处理情况,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6)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方法、形式、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法进行。

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科技网、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的程序:按机关工委审核后的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进行。对于党内重要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马上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六、党务公开制度

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半个月,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实行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制度。对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先党外后党内的原则征求意见,对作出的重要决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

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要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

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要有机结合。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局务公开,确保党务公开效果。

七、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和联络员。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7 13: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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