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升级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全县科技创新加快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科技创新综合指数考核要求,不断提高科技进步综合水平。力争到205年,确保我县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科技进步综合水平在全市排名前列。

二、具体任务

(一)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科技工作不少于4次。目前,县政府单设有“县科学技术局”为科技管理部门,并在“三定”方案中有具体明确的科技工作职能;所有乡镇(街道)都要设立科技工作专门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204年起,县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

(二)着力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力争五年内,培育3-5个市级创新团队,建设完善3个市级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争取申报组建-2个省级创新团队和个省级研发平台。

(三)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5年,全县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要达到20人年/每万劳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8家以上,争取申报组织实施市本级协同创新项目5个,专利申请、授权量在203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争取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3-5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创新主体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提速升级

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备选数据库,每年从中选择不少于2-3家企业作为重点掊育对象。按照“宽进严管”原则,每半年组织一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大力支持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县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推荐申报备案后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逐个帮扶指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力争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

2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对符合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做好企业上市前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成功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市政府《关于做大总量、加快集聚,打造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的实施意见》(吉府发〔20〕2号)文件予以奖励。对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核心发明和重大新技术、新产品,将由县财政给予不低于00万元的支持。到205年,力争全县新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家。

3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根据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需要,建立针对性的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研发和运用,为高技术服务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全县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对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便捷的登记服务。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连锁经营,享受连锁经营优惠政策。

(二)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速升级

4加强专利的创造和运用。鼓励出口创汇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和PCT专利;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国内外专利技术;支持创新主体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优产品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力度。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执法、公共信息服务、中介代理和交易转化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依法保护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违反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6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奖励力度。对以我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为主而产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给予项目优先立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鼓励企业申报成立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专利技术、核心关键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步伐,对申报成立了以上三种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企业,将由县财政分别给予0万元、6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将由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0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我县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技术和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基地、示范单位予以重点扶持和奖励。所需经费将在县设立的科技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科技投融资体系提速升级

7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建立科技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保障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从204年起,设立县科技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县液压机电、绿色食品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矿产建材、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林产加工、品牌鞋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井冈蜜柚等农业富民产业技术协同攻关项目,以及科技国际合作平台、科技协同创新条件平台、科技孵化器等中介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凡由县本级承担的各项科技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8大幅提高企业研发投入。按照有技术人员、固定场所、研发经费、科研设备、现代管理制度、具体研发方向的要求,引导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在此基础上,设立企业研发费用专账,并如实在网上填报“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大幅度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全县有R&p;D活动的规模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占比达到25%以上。

9积极引导社会机构投入。积极引导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协同创新的支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担保服务。完善和推进科技保险工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有效防范和化解协同创新风险。

(四)加快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速升级

0加快产业技术联盟建设。每年建设个以上县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和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0万元和20万元的县级科技经费扶持。对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并进入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将由县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每年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个,并力争个进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升级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凡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的,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入园工作的意见》(吉办发〔202〕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入园工作的意见》(安办发〔202〕24号)予以奖励;凡经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的,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办法的通知》(吉办字〔202〕245号)予以奖励。

2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对获批认定的省级科技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除由市科技经费给予5万元的奖励,并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力争到205年,我县工业园区有一个科技孵化器或科技服务中心。

3加强协同创新体建设。以有研发中心的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每年组织申报个省级协同创新项目,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给予重点项目资金支持。统筹推进企业协同创新平台、公共协同创新平台、军民协同创新平台等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

(五)加强科技入园工作,促进科技服务园区提速升级

4抓好科技园区升级建设。通过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项目,实施科技计划和推进科技入园,提升全县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争取把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推荐升级为省级和国家科技园区。制定和实施推进园区科技平台和企业创新联盟建设的有关计划,认真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入园工作的意见》(吉办发〔202〕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入园工作的意见》(安办发〔202〕24号),促进鼓励和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六)加强科技重大专项攻关,促进产业转型提速升级

5申报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争取每年有针对性地设计实施个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力争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做优做强液压机电产业基地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着力开发品牌产品,培育高新技术产品。

6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攻关。积极争取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星火、农业科技支撑等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加强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围绕井冈蜜柚、高产油茶等富民产业发展升级,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或研究中心,组织科技攻关,建立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路线图、创新研发平台,以及示范基地。

7组织实施一批社会领域科技项目攻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方面,实施一批国家或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节能减排项目,加快水、空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保护生态环境。在节约能源方面,加快太阳能利用、节能等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培育发展3-5家左右创新能力强的节能减排企业。

8组织实施一批民生领域科技项目攻关。在人口健康方面,加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多发性疾病的技术研究力度,建立远程医疗等技术应用平台,加速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提高实施人口健康领域的国家科技惠民项目覆盖面。大力推广健康医药、绿色食品等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社会管理创新等一批公共安全科技项目,促进民生科技创新升级。

(七)加快人才培养引进,促进创新团队建设提速升级

9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和引进。一是主动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围绕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学科带头人计划”、“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扶持企业创新创业和领军人才。二是重点引进一批包括籍在内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院企、校企合作等途径,采取联合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联合组建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20加强优势创新团队建设。认真落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优先考虑产业布局、在支持吉泰走廊建设需要的同时,努力实现我县“2+5”产业发展格局,按照由点及面、全面覆盖的原则,在一些行业骨干企业组建一批市级以上优势创新团队,并从县本级科技经费中安排3-5万元予以扶持。力争每年组建市级优势创新团队-2个,推荐申报省级优势创新团队个。

2完善创新高层次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人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创新高层次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真正做到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让高层次人才在充分施展才华。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25 0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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